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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监〔2017〕3 号东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2017-01-17 09:03 来源:安监局

局各股室、中心、执法大队,各镇(区)安监所,各相关企业:

   2016121711时许,位于龙海市港尾镇省山村的龙海宏源石材有限公司员工黄武超在公司停产期间润滑保养碎石生产线过程中违规攀爬碎石过滤机,滑倒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为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根据《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闽安监综合2017106号)和《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漳安监〔20171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县非煤矿山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吸取事故教训,加强执法监督

各镇(区)安监所要从上述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执法监督,牢固树立“防患于未然”的安全生产理念。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执法,特别是加强对停产期间、春节前后、复产复工等重点时段及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治理防范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的,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二、提前安排部署,细化风险防控措施

各镇(区)安监所,各相关企业要提前安排部署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细化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防控措施。针对春节期间人员思想波动大、气候变化明显、安全管理力量不足、设备保养任务重等特点,全面加强春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松懈麻痹情绪,确保安全生产。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矿山应急值守工作,严禁值班人员擅离职守,同时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三、落实分类分级,全面加强矿山监管

按照非煤矿山分类分级监管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625号)要求,严格规范停产停建矿山工作程序,强化对停产停建矿山安全监管,严把复产复工关,对未经验收合格擅自生产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并按上限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严密组织计划,抓好节后复产验收

各镇(区)安监所要科学制定2017年非煤矿山复产复工工作方案,严密组织,抓好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工作。节后非煤矿山企业的恢复生产,必须经我局验收同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恢复生产。所有停产、检修的非煤矿山企业在复产前,都要制定具体的复产方案,并认真组织做好复产前的自查工作。要严格落实复产验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复产复工验收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东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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