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股室、中心、执法大队,各镇(区)安监所,各相关企业: 为切实加强我县春节、元宵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市、县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以及《关于加强近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通知》(漳安监〔2017〕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近期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近期,烟花爆竹已进入销售旺季,部分危险化学品企业即将进入停产停工阶段,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监管尤为重要。各镇(区)安监所要充分认识到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大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扎实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严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危险化学品方面: 各镇(区)安监所要根据《东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及节后危险化学品企业停产复工安全工作的通知》(东安监〔2017〕1号)文件部署,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停产复工专项检查,督促指导企业编制、落实停产复工方案,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严格落实节日期间的带班、值班和巡查检查制度,确保安全。 烟花爆竹方面: 严把批发企业流向管理。要督促指导辖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制定完善流向登记制度,及时、准确登记烟花爆竹购买、销售、库存等流向信息(详见附表)。 三、严厉打击,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各镇(区)安监所要主动加强与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协调,联合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特别对“两节”等重点时段,及乡镇农村、城郊结合部和居民区等重点监管区域,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安全监管力量,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大监管执法力量和执法频次,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无证经营、非法储存、超量储存等非法违法行为,依法取缔关闭不符合安全的从业单位,确保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稳定。
东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16日 |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