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股室、中心、执法大队,各镇(区)安监所,各相关企业: 为切实加强我县“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企业停产复工安全,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现就近期我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春节和元宵两节期间,各危险化学品企业物流繁忙、生产加快、维保繁重、人心浮躁、用火用电集中,是安全生产的非常时期,各镇(区)安监所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在节前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摸清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两节”期间的生产运行情况,特别是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节前停产、节后复产开工及检维修等重点环节作为检查重点,指导督促企业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要落实好“两节”期间带班、值班工作安排,确保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通讯联系保持畅通、随时准确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动态。 二、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镇(区)安监所要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节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节日期间,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每班要有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值班,以便迅速处理出现的紧急状况,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对“两节”期间继续生产的企业,要合理调整安排领导,严格带班、跟班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巡查检查,确保人员集中精力在岗在位,安全生产。值班人员每班不少于两次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同时,要对企业在线的应急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验维保,确保随时好用,以及每个值班人员能够使用。 对“两节”期间停产的企业,各镇(区)安监所要督促业主制定完善停产停车方案,组织生产、技术、安全、设备等管理人员组成停车指挥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停产停车有关程序、规范要求,缜密做好生产设备的停车工作及停车后物料的处理工作。有关企业停车后,要对存放的物料进行严格管控,切实防止发生泄漏、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节后,要制定复产开工方案,在复产前对各生产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生产设备、安全设施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严格制定生产装置异常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危险作业岗位应急处理措施;要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新入厂职工按规定进行三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使职工熟练掌握开工规程和应急措施;要严格执行开车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跟班、带班制度,随时注意并掌握工艺的变化和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有效处置,情况紧急时应终止开车,严禁强行开车。要加强仓库和露天堆垛管理、巡查,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等外来火源引发灾害事故。对在居民相对密集的化学品经营场所要加强监督,限制储存量,规范现场管理和夜间值守。 三、强化停产复工期间安全监管 各镇(区)安监所要组织危化专家深入企业进行节前和复产开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辖区内企业严格执行停产复工报告审查制度,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准予开工。主要检查以下重点内容: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 2、是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 3、对上岗、换岗人员和新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及考核; 4、是否编制并落实了停产、复产开工方案及应急处置方案,并按照开停车方案复产开工; 5、是否对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了演练,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是否配足、好用; 6、企业是否开展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是否全部整改到位; 7、特种设备、防雷防静电、重大危险源监控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等法定检测检验项目是否全部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是否在有效期内; 8、停产检维修期间是否严格按动火、动土、高处、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规范要求实施作业许可管理,并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 9、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要求配置且保持良好状态。 我局将对企业节前自查自纠及各镇(区)安监所节前安全检查情况开展督查暗访。
东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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