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东山县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东安委办〔2017〕1号东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7-01-09 08:43 来源:安监局

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16〕2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东安委办《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东安委办〔2016〕46号)的文件精神和1月5日全县年终岁末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扎实抓好春节、元宵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附件:福建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16〕23号)

 

东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