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简体版
|
繁体版
登录
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活动日历
首页
县政府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东山
2026年4月23日 Thu
东山 多云 28.8℃
长者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搜
索
首页
县政府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东山
当前位置:
东山县人民政府
>
互动交流
> 互动交流知识库
企业年检,该怎么做?
发布时间:
2021-09-22 16:38
来源:东山县人民政府
|
|
|
微信
微博
QQ空间
答: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所有企业的年检工作,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