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城市文明养犬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城市文明养犬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漳州综规〔2025〕3号)等相关要求,现将我县实行“文明养犬”城市管理区域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实行“文明养犬”城市管理区域,是指本县行政区域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城市服务已基本具备的建成区域。
二、我县实行“文明养犬”城市管理区域的范围(具体范围详见附件)。西埔片区:东至战备路;南至西铜路,经中央公馆东侧路往西至中央豪庭西侧路(含天诚丽景、聚福尊品小区)转南经市民文化广场东侧小路至梧龙村路转西接南环路转南接西环路延伸段接357国道转北接环湖路接双东-石埔基干路(尚未命名)至东西二路转东接西环路;北至疏港路。铜陵片区:北至东西二路,西至城垵路、铜砵路至怀乡亭转西小路接城南路以东以南的区域(含君临华府、滨海名城、名胜·金鼎都、海云台项目小区)。康美镇、樟塘镇所属马銮湾、金銮湾沿海房地产成片开发片区:东至城南路转净山寺路岔口至环岛路,北至西铜路经凯旋门转至金銮大道转新环岛路(含金銮国际、高登·喜岸项目小区)至领海国际以南成片开发区域。
三、本公告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1.东山县部分卫片示意图
2.西埔片区
3.铜陵片区
4.康美镇、樟塘镇所属马銮湾、金銮湾沿海房地产成片开发片区
东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6日
附件1
东山县部分卫片示意图

附件2
西埔片区

附件3
铜陵片区

附件4
康美镇、樟塘镇所属马銮湾、金銮湾沿海房地产成片开发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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