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办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确保我县适龄幼儿招生工作稳妥有序进行。根据漳教规〔2025〕2号文件精神,结合《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西埔镇汇泉、龙峰、新石、康美镇龙港、金銮、樟塘镇文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东政综〔2023〕57号),现将我县2025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统筹利用公办幼儿园教育资源,努力挖潜学位,扩大普惠教育资源供给,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优质学前教育。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
三、招生范围
(一)五所实验幼儿园
实验幼儿园:龙舞、汇泉、文昌社区,顶西坑村。
第二实验幼儿园:铜陵镇辖区及康美镇龙潭、美銮、龙港、金銮社区。
第三实验幼儿园:白石、中兴、东埔、龙峰、新石社区,西埔村、探石村。
第四实验幼儿园:龙舞、白石、中兴、东埔、龙峰、景辉、文昌社区,顶西村。
第五实验幼儿园:景辉、白石、文昌社区,石埔村、坑北村、坑内村、西港自然村、南山村。
(二)其它幼儿园
其它幼儿园沿用往年招生范围和办法。
四、招生条件
(一)申请就读实验幼儿园、第三实验幼儿园、第四实验幼儿园、第五实验幼儿园的适龄儿童,须满足以下招生条件之一:
1.父(母)在招生范围内具有不动产;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范围内具有不动产的,适龄儿童户籍需与父母一方、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方三代同册;
3.具有新石社区、顶西坑村、西埔村、探石村、顶西村、石埔村、坑北村、坑内村、西港自然村、南山村户籍。
(二)申请就读第二实验幼儿园适龄幼儿须具有招生范围内户籍或父(母)不动产。
五、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招收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疾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具体年龄段如下:
小班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中班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大班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各学段招生计划数及相关事宜以各幼儿园招生方案为准。)
(二)报名办法。根据招生范围选择其中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如果多所同时报名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登记后原则上不能随意改动,就读后原则上不得转学。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将采取随机(抽号)获取学位招生,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教育局将进行统筹安排。
(三)县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父(母)的居住证等材料,需就读西埔城区公办园的,根据学位情况,安置于第三、第四、第五实验幼儿园和西埔中心幼儿园、宅山中心幼儿园。
(四)政策性照顾对象。政策性照顾对象监护人需先填写《东山县政策性照顾对象就读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材料(见附件2),于7月28日-29日到县教育局初教股报名登记,经县教育局审核、复核、确认后,提供名单送至各幼儿园。
(五)落实长幼随学政策。多子女家庭,由家长提供相应材料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幼儿园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
六、招生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各园根据市、县有关文件要求,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园的招生方案,报名前一周上报初教股审核备案,并将本园招生方案通过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公布招生服务电话和监督电话,接受咨询和监督。
(二)报名时间、方式。7月26日-7月27日,根据各幼儿园招生方案家长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进行现场核验报名。家长要对所申请填报内容及提供的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虚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核。各园必须承担招生主体责任,7月28日-7月29日,由各园组织人员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落实招生材料的审核签字制度,所有招生材料均要有两人以上教师审核签字,并收集在园建档,教育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核查。若有空余学位,各幼儿园可进行第二次招生,二次招生方案经教育局同意后,组织实施。8月15日对外公示符合入园资格的幼儿名单。
本通知由东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888380
东山县教育局
2025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