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工作流程,提升行政效能,经研究,决定废止《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山县短租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政综规〔2024〕9号)文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东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