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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大中协同育人与拔尖创新人才基础培养研修的通知

东教〔2025〕58号

东山一中、东山二中和有关单位:

为探索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破解当前拔尖人才培养的痛点和挑战,推进高水平专业化高中教师队伍建设,力促我县高中教育教学水平再上新台阶,提升我县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部分高中阶段教师参加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主办的大中协同育人与拔尖创新人才基础培养研修项目研修。研修时间、研修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大中协同育人与拔尖创新人才基础培养研修项目》(立项号:2525610074)。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对象及研修团队

(一)研修对象

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教研室主任、班主任;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学科教师。

(二)研修团队(22人)

东山一中、东山二中分别组建学校研修团队,研修团队领队负责研修团队以及后续二次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学校研修团队组成人员如下:

1.领队:2人,东山一中、东山二中各选派1位学校行政领导担任领队。

2.成员:20人,东山一中、东山二中各选派1位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师及班主任参训。

二、报名事项及经费保障

(一)信息报送:东山一中、东山二中于6月18日下午下班前,将附件2《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大中协同育人与拔尖创新人才基础培养研修参训人员信息表》报送县教育局人事股。

(二)报名事项:东山一中、东山二中按《大中协同育人与拔尖创新人才基础培养研修项目》向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报名、缴交培训费。

(三)经费保障:研修项目培训经费约需30万元,于县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列支。

三、二次培训及相关要求

研修结束后,东山一中、东山二中策划组织开展本校的“二次培训”。

(一)参训对象:东山一中、东山二中全体教师。

(二)课程安排:学校研修团队领队负责本校“二次培训”课程安排。

(三)培训管理:学校教师培训管理部门负责本校“二次培训”的考勤工作和过程管理。

(四)校研修团队领队职责:学校研修团队领队负责组建本校“二次培训”团队,从研修团队优秀学员中选任主讲人;牵头设计培训课程,组织撰写讲稿、制作课件、设计作业。

(五)请假及补训制度:参训教师应全程、认真参加本校的“二次培训”。因故不能参训的,须书面请假,写明请假缘由。学校教师培训管理部门应于事后组织对该请假教师进行补训

本校的“二次培训”完成后,学校教师培训管理部门应将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1.大中协同育人与拔尖创新人才基础培养研修项目

2.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大中协同育人与拔尖创新人才基础培养研修参训人员信息表

  东山县教育局 

2025年 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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