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 光 价 费 公 示 牌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计量单位
政策依据
备注
1
水资源费(地表水)
0.1元
/立方米
闽政〔2007〕27号
闽价商〔2014〕395号
对于取用地表水的取水户
2
水资源费(地下水)
0.5元
对于取用地下水的取水户
说明
收费单位:东山县农业农村局
收费单位监督电话:5889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