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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东山县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召开东山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425日(星期)上午9:30

地点:东山县文昌路28号新天地国际大酒店二层天梦厅

二、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1〕587号)等文件规定,我局拟定了东山县城镇供水调整听证方案要点如下

经县政府同意,本次价格调整按第二水源PPP工程合同约定的价格1.459元/吨(不含水资源税)测算终端供水价格。原水费成本1.459元/吨中,县政府和东山水务共同承担一部分,用户承担一部分。按“准许成本加保本微利、覆盖成本、节约用水及公平负担”的原则,拟定以下2个水价调整方案:

方案一:一步调整到位

价格(元/吨)

 

现行价格

(元/吨)

调整后价格

(元/吨)

调整幅度

终端平均供水

2.00

3.00

50%

其中:1.居民用水

2.00

3.00

50%

2.非居民用水

2.00

3.00

50%

 3.特种行业用水

4.00

5.00

25%

方案二:分步调整到位

价格(元/吨)

 

现行价格

(元/吨)

调整后价格(元/吨)

调整幅度

第一步调整

2周年后调整

终端平均供水

2.00

2.60

3.00

30%

50%

其中:1.居民用水

2.00

2.60

3.00

30%

50%

 2.非居民用水

2.00

2.60

3.00

30%

50%

  3.特种行业用水

4.00

5.00

5.00

25%

25%

以上价格均不含水资源税(按照省政府相关法规规定征收缴纳)。

、参会人员

(一)听证人听证方案提出人、成本监审人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人3名,听证人名单为:

林建新  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周绮睿  发展和改革局干部

陈津津  发展和改革局干部

听证方案提出人1名:

曾雪琼 发展和改革局价格和收费管理股股长、四级主任科员

成本监审人1名:

李慧芬  发展和改革局成本监审负责人

(二)听证会参加人19人

包括由我局委托东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开征集产生消费者参加人9名;我局的人大、政协及相关部门参加人6名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利益相关方参加人2名专家学者参加人1名经营者参加人1名名单如下:

 

1.消费者参加人(9名)

徐维彬  消费者

郑清华  消费者

林震辉   消费者

   消费者

庄廷烽   消费者

林忠平   消费者

林毅德   消费者

林喜钦   消费者

陈亚清   消费者

2.经营者参加人(1名)

王舜添 福建水投集团东山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3.利益相关方参加人(2名)

柳龙光 东山县华信食品有限公司

陈顺水 福建东山华福酒店有限公司

4.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参加人(6名)

谢钦全 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沈细明 政协经济委主任

吴巧端  县农业农村局水资源股股长

陈思远  县住建局供排水中心副主任

林基松 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

蔡文宗 县市场监管局(县消协)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主任

5.专家学者(1名)

王正迅 原省物价局收费处处长

(三)记者1人

汤志超 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四、经营者、消费者及其他单位或个人若有相关意见或建议,可以向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出。

1.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和收费管理股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育新路16号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596-5835592

2.东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探石村新圩168号(在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院内)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96-5831315

委托福建省价格协会参与本次听证会的组织工作

本次听证会由我局委托福建省价格协会承办。福建省价格协会是在福建省民政厅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二楼。

特此公告

   

 

                                                   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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