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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东山县2025年第五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东政地〔2025〕12号

东山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东山县2025年第五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东自然资综〔2025〕8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东山县2025年第五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宗地一编号为东2025G07,面积1.8038公顷(27.057亩),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旅馆用地(五星级酒店),本宗地使用东山县人民政府以东政地〔2024〕36号文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1.8038公顷;宗地二编号为东2025G08,面积0.9580公顷(14.369亩),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旅馆用地、餐饮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本宗地使用东山县人民政府以东政地〔2024〕36号文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0.9580公顷。

你局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东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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