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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东山县2025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东政综〔2025〕14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东山县2025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东自然资综〔2025〕4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东山县2025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编号为东2025P01,土地面积0.9946公顷(14.919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宗地土地来源为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9〕768号文批准的东山县2019年度第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0.9946公顷。

你局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东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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