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和有关单位,各名师工作室:
为充分发挥我县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完善、丰富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现将修订后的《东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关于印发<东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教〔2022〕145号)同时废止。
东山县教育局
2024年 10 月24 日
东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东山县委 东山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完善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机制,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充分发挥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培育、壮大骨干教师队伍,打造名师品牌,全面提升我县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提升县域教科研水平,促进课堂增效提质,推动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在总结前期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名师工作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决定修订《东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名师带动为原则,以学科为依托,以课堂教学改革为主要内容,以教科研为主要方式,以培养高层次的教育教学专业人才为主要任务,以提升教育教学内涵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充分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通过开展多种行之有效的教育教学研究实践,形成具有本县特色的教师研训机制,培养一定规模的名师后备力量,做到建设一个名师工作室、带动一门学科、带出一个团队、产生一批成果,引领学科教师研究破解学科教科研中存在的问题,引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二、名师工作室的任务
1.带一支团队
通过三年一个周期的培养计划的实施,有效推动培养对象的专业成长,力求在一个工作周期内使名师工作室成员、学员在师德规范上出样板,课堂教学上出精品,实现名师工作室成员、学员的专业成长,引领我县教育教学上新水平。
2.抓一个课题
瞄准课程实施和教学改革前沿,探寻教改新思路、新模式,针对本学科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确定一项具有实用价值的研究课题,带领本名师工作室成员、学员开展有效的教研科研活动。
3.做一次展示
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通过公开教学、送教送培下乡、现场指导等形式,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传播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帮助全县教师解决教与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从而形成名优群体效应,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
4.建一个网络平台
依托网络平台,及时传递名师工作室成员、学员学习成果,交流研究成果,建立相应的教育教学资源库,使网络平台成为学科教学动态工作站、成果辐射源和资源生成站,以互动的形式面向广大教师和学生,定期或不定期为教师解答、研讨学科的疑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5.出一批成果
名师工作室教育教学、教科研等成果以精品课堂教学实录、典型案例(含教学设计、课件、课例)、论文、课题报告、专题报告等形式体现并共享。
三、组织与实施
(一)加强领导
1.东山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领导全县名师工作室开展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名师工作室的领导,切实增强名师工作室的辐射力、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提高我县名师工作室的组织和引领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东山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以教育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机构和县进修学校等成员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详见附件1。
名师工作室的数量及分布,由东山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依据东山县教师队伍建设的情况及发展目标,在综合考虑学段、学科等因素的基础上统筹安排。
全县各名师工作室在东山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育局有关职能股室根据课程改革、学科建设和骨干教师培养的要求,为名师工作室工作开展给予必要的支持。
2.东山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名师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
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教师进修学校,具体负责名师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制定管理细则,组织开展对名师工作室的工作成效的检查、考核、评价。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详见附件1。
(二)组建团队
1.名师工作室的命名及组成人员。
名师工作室以领衔人的姓名命名。
每个工作室由三部分人员组成:一是领衔名师,主持名师工作室全面工作,是名师工作室的负责人。二是 4~10 名优秀骨干教师,为名师工作室成员;其中可设一名领衔人助理,协助领衔人开展工作。三是学员,包括接受培训的中青年优秀教师、各级骨干教师及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每期 4~10名。
⒉领衔名师遴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善于学习;有强烈的自我完善、自我突破、自我发展的愿望。
(2)理念先进,积极主动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研究能力;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在全县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有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经历和经验。
(3)原则上应为具有高级教师职务及以上的优秀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中职教师或教研员。
(4)原则上应为以下名师系列之一: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市研究型名师或学科带头人,漳州市“十佳名师”、“十佳优秀青年教师”“十佳学科骨干教师”。
(5)近五年来,至少取得以下4项成果中的3项:
在 CN 专业期刊上发表 1篇及以上论文。
或承担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 1 个本学科市级课题。
承担 2 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公开课或讲座,并取得良好效果。
获得市级及以上学科教学比赛一二等奖。
3.名师工作室成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善于学习,勤于钻研, 乐于奉献,积极上进;本学科教学教研在本县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原则上应为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最近一个五年认定的县级骨干教师,或东山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或县级学科教学现场比赛一等奖获得者,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学科教学现场比赛一二等奖获得者。
(备注:以文件发布时间为例,“最近一个五年认定的县级骨干教师”即“十四五”认定的第一批、第二批县级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为具有一级教师职务及以上的优秀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中职教师或教研员。
(4)近五年来,至少取得以下4项成果中的3项:
在县级及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过 1 篇以上论文。
或承担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 1 个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
承担1节县级及以上公开课或教学讲座,并取得较好效果。
获得县级学科教学比赛一等奖,或市级及以上学科教学比赛一二等奖。
4.名师工作室学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善于学习,勤于钻研,乐于奉献,积极上进,有较好的发展潜质。
(2)县级学科骨干教师,或近五年来参加县级以上(含县级)学科教学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或近五年来开过校级及以上公开课、讲座。
(备注:中心小学的校级公开课为全校性公开课,基层小学的公开课不属于校级公开课。)
(3)近五年来,在县级及以上教育刊物发表 1 篇以上教学论文,或参与1 个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
(4)年龄原则上在 40 周岁以下,教龄 2 年以上。
5.名师工作室的组建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并填写《东山县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领衔名师填报)、《东山县名师工作室成员 (学员)申报表》(成员、学员填报),将《申报表》及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学校审核。详见附件4、附件5。
(2)学校(幼儿园)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表》及相关申报材料,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将复核申报条件的申请人申报材料报送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
(3)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学校(幼儿园)所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评议,并将结果报送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
(4)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名师工作室领衔人人选。
(5)领衔人依据本文件精神组建“XX 名师工作室”,并将成员、学员人选及相关材料报送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
(6)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名师工作室所报送的成员和学员人选进行审核、评议,并将结果报送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
(7)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名师工作室成员和学员人选。
(8)县教育局发文公布名师工作室名称、领衔人、成员、学员,并授予各名师工作室领衔人证书、各名师工作室牌匾。
(三)义务与责任
1.每个名师工作室每学期开展1-2次“送培送教下乡”或研修活动。
2.名师工作室成员每学年至少承担1次的县级及以上公开课或专题讲座或学科业务培训课,或参加县级及以上业务比赛并获一、二等奖,或研究成果发表于县级及以上教育刊物。
3.探索有效的学科教学方法,逐步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方法和风格;带头进行教学研究和实验,参加县级及以上的课题研究;每学年撰写 1—2 篇有质量的论文,每2年在县级及以上刊物发表1篇教学论文。
4.开展“名师带徒”活动。“名师带徒”每年考核一次,符合条件的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予以解聘。
名师工作室成员建立“一对一”指导机制,每学年指导学员执教不少于 2 节的研讨课、撰写一篇有质量的教学设计或案例、教学总结或论文。
在名师工作室工作周期内,每位领衔名师每学年带教不少于 1 名学员,每位成员至少培养1名学员,并需在该学员的培养上取得显著成效。成效体现为:
承担并完成名师工作室的送教任务;
在县级及以上层面开设公开课教学并获得好评;
在县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奖;
在《东山教育》期刊上发表文章,或是文章被县级、校级汇编收录,或是名师工作室公众号发表文章。
以上任2项成果均可视为达标。
“名师带徒”活动开展详见附件3。
5.建立名师工作室网络平台。
(1)名师工作室应建立网络平台,如微信群、公众号、QQ群、学习空间或博客等,展示名师风采,及时发布活动信息;拓展网络研修交流,实现名师工作室线上线下研修交流有机结合。
(2)注意收集教学教研信息,重视教学资源建设,开发、整合优质教育资源,为全县教师的在线交流和各类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与传播提供载体。各名师工作室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面向本学段全县的学科教学在线交流研讨,传播先进教育理念,开展网络教学研究与信息交流,探讨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3)在网络平台上介绍教学研究情况,发布研究成果,使网 站成为名师工作室的一个动态工作站、成果辐射源和资源生成中心。
6.开展名师学术沙龙,加强名师工作室之间和不同学科名师之间的交流互动;引导、组织和督促本工作室名师加强理论学习和自身教学风格、特色的提炼,共同向更高层次发展凝心聚力、共同奋斗。
7.完成县教育局和县教师进修学校交给的其他有关教学业务指导、教学比赛评价以及培训任务。
(四)工作考核
1.任期
名师工作室实行任期制,即工作周期;每个任期为三年,可连任。每个任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名师工作室继续获得学科工作室建制,自动进入下一个三年任期(工作周期)。
2.考核评价
(1)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名师工作室的考核工作。
(2)坚持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在每个任期中,按照《东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 》(详见附件3),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等考核方式,对名师工作室进行工作周期内每年一次的过程性评价和一个工作周期末的终结性评价。
(3)实行过程性评价淘汰制度。对工作不力、无明显工作成效的名师工作室,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整改要求,并再次组织评估;整改效果仍然不明显、不达质量要求的名师工作室,报请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给以通报批评,直接取消该名师工作室建制,收回证书、牌匾,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以年度评优评先、年度考核、职称晋级的限制。
(4)名师工作室成员的考核主要由其领衔人负责,主要从思想品德、理论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
成员的考核坚持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实行过程性评价淘汰制度。对于后进者,领衔人应及时约谈,并报告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不合格者,领衔人应及时报告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给以通报批评,取消其名师工作室成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以年度评优评先、年度考核、职称晋级的限制。
(五)保障机制
县教育局、县教师进修学校、名师工作室领衔人所在单位、名师工作室成员和学员所在单位应采取必要措施,为名师工作室开展工作及发挥引领、示范、辐射作用提供必要保障。
1.经费保障
(1)名师工作室专项活动经费按年拨给,实行绩效管理:
名师工作室领衔人所在单位每年应至少提供 5千元的配套资金资助。
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名师工作室,县教育局每年拔给2.0万元专项活动经费;考核结果为合格等级的名师工作室,县教育局每年拔给1.5万元专项活动经费。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级的名师工作室,限期三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再次组织考核,达到合格等级的,县教育局按1.0万元标准拔给工作室年度专项活动经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0.5万元标准拨给工作室年度专项活动经费。
(2)名师工作室专项经费由县教师进修学校统筹管理,于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列支,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及名师工作室专项经费主要用途,名师工作室实报实销、专款专用。
(3)名师工作室专项经费主要用途。
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名师工作室开展活动期间的相关支出,主要包括:
名师工作室购买开展工作和活动所需服务的费用(如开通微信公众号费用)、开展活动的场地设备租赁费用、学习资料、教学资源费、课程资源,以及其他业务费。
名师工作室选派领衔人、成员、学员外出(指县外,下同)参加名师工作室建设或能力提升方面培训的培训费、交通费、食宿费;名师工作室选派领衔人、成员、学员外出参加有关名师工作室研修活动、学术研讨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名师工作室外聘专家的课时费、食宿费、交通费。上述外出培训、研修、学术研讨、邀请专家项目应向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领衔人、成员、学员及外聘专家因名师工作室活动期间产生的食宿费、交通费按照名师工作室所在省市县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4)领衔人、成员、学员参加县内有关名师工作室活动的县内交通费用,包括到县内其他单位开展“送培送教下乡”活动、集体备课、磨课、研修、指导等活动,领衔人、成员、学员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以报销。
(5)年度终了,县教师进修学校应进行名师工作室专项经费结算,并向各县级名师工作室公开公布经费收支情况。结余的专项经费,按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条件保障
(1)领衔人所在单位应为名师工作室安排、布置专用办公和活动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和研修活动所需的设施、设备,完善信息化设备,为名师工作室建立网络平台、拓展网络研修交流、实现线上线下研修和交流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条件具备的,领衔人所在单位可以为每个名师工作室安排、布置专用的办公和活动场所;条件不具备的,可以安排多个名师工作室共同使用名师工作室专用办公和活动场所,但不应与其他非名师工作室办公或活动场所混用、合并使用。
(2)名师工作室成员、学员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和鼓励他们开展工作,提供所需的设施、设备、经费及各种工作方便,并为他们创造外出学术考察、研修交流、进修培训的机会。
(3)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助理、成员、学员所在单位在制定教师职称评聘量化评分细则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领衔人、助理、成员、学员的工作量。
领衔人:评聘委员会根据其工作表现、领导力及名师工作室贡献个别评估,适当为其加工作量,可参照学籍管理、党务工作等相关岗位的工作量标准。
助理:由评聘委员会根据其工作表现、领导力及名师工作室贡献个别评估,适当加工作量,其标准原则上等同于领衔人标准的0.8倍。
成员:由评聘委员会根据其工作表现、领导力及名师工作室贡献个别评估,适当加工作量,其标准原则上等同于领衔人标准的0.7倍。
学员:评聘委员会需根据学员的学习表现、参与度以及在名师工作室中的成长情况进行个别评估。其工作量评分应适当增加,但考虑到学员的角色主要是学习和成长,其评分标准原则上等同于领衔人标准的0.3倍。
②年度考核与优秀教师评选时,应纳入名师工作室的工作绩效,特别考虑领衔人及成员的不同贡献,并给予适当表彰和奖励。职称评聘积分相同时,属于领衔人、助理、成员对象的应优先考虑。
③考核不合格的名师工作室取消以上的条件保障。
附件:1.东山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2.东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
3.东山县名师工作室名师与学员结对协议书
4.东山县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5.东山县名师工作室成员(学员)申报表
6.东山县名师工作室成员(学员)汇总表
附件1:
东山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一、东山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东山县教育局局长 朱柯源
副组长:东山县教育局副局长 蔡聪泉
东山县教育局党委委员 沈毅滨
成 员:东山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吴建光
东山县教育局中教股股长 林永强
东山县教育局初教股负责人 何金兴
东山县教育局财审股股长 林毅敏
东山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许晓凯
二、东山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东山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许晓凯
副主任:东山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 张端妹
成 员:东山县教师进修学校中研室主任 王石发
东山县教师进修学校小研室主任 林东贤
东山县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主任 王爱顺
具体分工:
1.东山县教师进修学校张端妹副校长负责东山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东山县教师进修学校中研室王石发主任分管高中、初中、职专各名师工作室具体业务工作。
3.东山县教师进修学校小研室林东贤主任分管小学、幼儿园、特教各名师工作室具体业务工作。
4.东山县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王爱顺主任分工负责对接教育局财审股方面的工作。
三、其他事项
如有岗位变更,续任者接替。
附件2:
东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试行)
东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在东山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东山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名师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制定管理细则,组织开展对名师工作室的工作绩效的检查、考核、评价,包括审查教师培养计划及年度活动安排,检查开展学习、培训、研讨情况,组织、指导领衔名师对工作室成员和学员进行考核评价等。
为加强和规范化名师工作室管理、建设、考核评价,特制定《东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开展规划纲要》、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漳州市中小学名师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指导,推动名师工作室开展系列行之有效的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探究,解决课程改革的实际问题,把名师工作室建设成为集学习、教学、教研、培训等为一体的平台,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培育、壮大优秀教师群体。
二、工作目标
1.建设名师团队。
以工作室为核心平台,立足教育教学实践,聚焦课堂教学改革,深度融合教育教学实践与课堂教学改革;通过组织多样化的研修活动、团队建设、教育教学探究等活动,营造浓厚的钻研业务、发展专业、带教传承的氛围,增强成员、学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目标是:以不懈的努力,精心打造一支师德高尚、理论扎实、学识渊博、教学水平优秀的名师团队,形成强大的群体效应,引领并推动我县教育事业的优质均衡发展。
2.构建坚实后备梯队。
在名师团队的引领下,实施系统化的师徒结对和传帮带计划,以课题研究为重要抓手,加强理论学习与研究,并通过公开课、研讨课等形式,夯实工作室成员及学员的教学基本功,不断提升教学技能,塑造鲜明的教学风格。目标是:在工作室的第一个三年工作周期内,体现出工作室鲜明的教学主张,探索出一套在实践中培养骨干教师和未来名师的新模式,提升成员、学员的思想素养、理论水平及业务能力,为东山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坚实的后备梯队。
3.发挥广泛示范效应。
积极搭建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的多种形式的交流平台,包括示范教学、现场指导、名师讲堂、送送培送教下乡及网络教研等。通过这些活动,宣传展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实现工作室教育教学经验与成果的广泛共享。同时,建立并运营一个功能完善的网络平台,定期发布工作动态、成员论文、教学案例等优质资源,为广大师生及家长提供学科教学指导和咨询服务。目标是:使工作室的示范辐射作用尽可能覆盖到更广泛的区域和人群,成为推动我县乃至更大范围内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重要力量。
三、工作任务
1.发展规划与团队建设
领衔人职责:明确工作室的发展目标,制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室的发展目标包括明确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具体策略和措施。
成员、学员个人发展规划:工作室成员、学员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明确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和成长路径。
2.理论学习与读书交流
精读计划:每学年,每位成员、学员精读两本与教育教学相关的专业书籍,撰写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提升个人专业素养。
悦读分享:定期开展主题性、研究性或写作性阅读活动,分享自己的阅读成果和感悟。通过交流活动,为团队带来丰富的思想碰撞,促进团队成员、学员之间的思想融合与共同进步。
引领辐射:通过工作室公众号等网络平台,积极引领全县教育教学领域的读书学习风气,为提升整体教育水平贡献力量。
3.专业发展与成果表达
专业素养提升:关注最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和研究成果动态,通过日常学习、研修和提高培训,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教学理念,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业务比赛,包括参加比赛、担任评委或指导教师;总结撰写教育教学设计、教学案例、学科论文、教学经验等。
成果表达:领衔人、成员、学员积极撰写教学设计、教学案例、学科论文等教学成果并积极参加各类比赛或评奖活动。同时关注相关学术期刊和杂志的发表要求,努力将优秀成果发表到更广泛的平台上展示和推广。
4.专题研修与问题解决
线上线下结合: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集中研修活动,邀请青年教师、乡村教师围绕新课标、核心素养、教学改革、课题研究、教育阅读等专题进行深入探讨,形成解决问题的策略和方法;利用线上平台开展日常交流和问题研讨,形成解决问题的策略和方法。
策略与方法共享:鼓励成员、学员分享自己在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促进教师之间的经验交流和知识共享。
5.课题研究与成果应用
立项目标:结合教育改革、课程改革和教师在教学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课题研究与实践,工作周期的前两年至少取得1项县级或以上课题立项,努力争取获得省级课题立项。
分工合作:工作室领衔人、成员、学员分工承担课题研究与实践任务,定期交流研究与实践进展,积累资料,撰写论文、案例等,整体提升工作室的教育科研实力。
成果推广:课题研究与实践过程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结题阶段总结提炼的成果,工作室应通过公开课、讲座、研讨会等形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展示和交流。
6.送培送教与示范引领
送培送教下乡活动:每学期开展1-2次县域“送培送教下乡”活动,积极开展研修活动,为基层学校提供优质的教学资源和指导。每学年组织一次全县性的专题研讨活动或成果展示活动,成果展示活动应能展示工作室的教学成果和风采。
公开课与讲座:工作室领衔人每学年至少做1次县级讲座,或执教1节县级示范课,或参加市级及以上的教学比赛,或指导年青教师参加省级及以上的教学比赛,或文章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汇编;每位成员每学年至少在工作室研修活动、校际、片区及以上级别做1次讲座,或在校际、片区及以上级别执教1节示范课,或参加县级及以上的教学比赛,或指导年青教师参加市级及以上的教学比赛,或文章在县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汇编;每位学员每年至少执教1节校级及以上公开课,或参加一次校级及以上的教学比赛,或文章在校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汇编。
7.青年教师培养与指导
确定指导对象:根据工作室需求和青年教师个人现状,确定指导对象并制定培养目标、指导措施等内容,如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教学案例、关键问题讲解、典型试题解析、教学总结、论文写作等。
定期指导与反馈:除寒暑假外,领衔人、成员每个月至少对每位指导对象进行1次面对面的指导,帮助指导对象解决教学业务问题和困惑,总结教学经验,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下一阶段的成长建议。同时,定期收集指导对象的成长记录和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培养方案。
8.成果展示与资源共享
公众号运营:创立并维护、运营工作室的公众号平台,展示领衔人、成员、学员的风采和成果,展现工作室团队精神面貌、奋斗目标等;及时发布工作室的最新动态、研究成果和教学心得等内容,通过平台与师生、家长互动交流,提高工作室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成果展示与交流:开展成果展示活动,或以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现场指导等形式组织交流活动,展示工作室的教学成果和研究成果。通过交流,促进不同学校和地区之间的教育教学经验共享和互补。
资源共享:积极创造条件,丰富工作室的共享资源;将工作室的教学资源、研究成果、优秀案例以及其它工作室收集的优质资源,通过工作室运营的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与全县师生共享,实现教育教学资源的高效利用。
9.成长档案与评估促进
建立成长档案:建立成员、学员成长档案(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包括随笔、论文、案例、微课、讲座、教研、研修、公开课、教学比赛、作业设计、获奖情况、课题研究、学习考核、教育教学成绩、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材料,及时归档,定期整理,系统记录个人成长历程和专业发展轨迹。
定期评估与反馈:每年度对成员、学员的成长档案进行评估和反馈,总结其成长进步和存在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10.外出学习培训与完成交办任务
外出学习培训:根据上级安排和文件精神,积极、合理安排成员参加各类外出培训、观摩、考察学习活动,拓宽视野、提升能力。
完成上级交办任务:完成县教育局、县教师进修学校交办的任务,如教师培训、试题命制、担任指导教师、担任比赛评委等。
加入市级及以上学科工作室的领衔人、成员、学员,其在上级学科工作室完成的个人工作任务,视为完成县级学科工作室个人任务。
四、考核细则
(一)基础项目(100分)
除特别规定外,基础项目所有考核内容均对应考核的年度。
1.自身建设发展(16分)
(1)室风建设:工作室成员遵守职业行为准则,积极履行职责,无违反师德师风问题。(2分)
(2)制度建设:结合《东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拟定工作室相关管理制度。任期内,自工作室管理制度拟定当年起,每年均可得分(2分)
(3)常规建设
①名师工作室工作方案。(2分)
②名师工作室年度工作计划。(2分)
③名师工作室年度工作总结(任期结束为三年工作总结)。 (2分)
④成员、学员“个人三年发展规划”(结合学年研修计划规划);任期内每年均可得分。(2分)
⑤加强学习,举办读书活动。(2分)
⑥成员、学员年度工作总结(任期结束为三年研修总结)。(2分)
2.发挥示范引领(34分)
(1)举办1次片区级别以上的“送培送教下乡”活动或专题研修活动,得4分;满分16分。(16分)
(2)开展1次全县性的专题研讨或成果展示活动。(6分)。
(3)工作室领衔人至少做1次县级讲座,或执教1节县级示范课,或参加市级及以上讲座、教学,或指导年青教师参加省级及以上的教学比赛,或文章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汇编;每项得1分,满分2分。(2分)
(4)每位成员至少在工作室研修活动、片区及以上级别做1次讲座,或在片区及以上级别执教1节示范课,或参加县级及以上的教学比赛,或指导年青教师参加市级及以上的教学比赛,或文章在县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汇编;按完成率计分。(8分)
(5)每位学员至少执教1节校级及以上公开课,或参加一次校级及以上的教学比赛,或文章在校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汇编。按完成率计分。(4分)
3.培养后备梯队(20分)
(1)结对子,传帮带。(4分)
①每位成员结对指导1-2名学员。按完成率计分。(2分)
②工作室建立成员、学员成长档案。(2分)
(2)指导课堂教学、教学比赛等。 (8分)
①领衔人指导成员、学员的课堂教学或教学比赛。每次或每人次得1分。
②成员和学员之间开展双向听课、评课活动,或开展教学比赛等其他业务的指导、交流。如:工作室每次举办活动前,平时约课开展听课、评课活动;参加县市等相关业务比赛前,开展赛前指导、交流活动。每次得1分。
(3)培养有成效(4分)
学员承担并完成工作室的送教任务、在县级及以上层面执教公开课并获得好评,或在县级及以上的比赛中获奖,或在《东山教育》期刊上发表文章,或是有文章被县级、校级汇编收录,亦或是文章发表于工作室公众号。每次或每篇次得0.5分。
4.课题研究(8分)
每个名师工作室至少有一个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扎实开展课题研究与实践,积累体现课题研究与实践的过程性资料(5分)。
任期内,能够结合平时的课堂实践或专题研讨、展示活动等,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并有经验总结材料(3分)。
任期内,自课题获得立项起,每年均可得分。
5.资源共享(12分)
每个名师工作室需建立公众号并完成以下工作:
(1)工作室室内环境布置能够展现工作室文化。(2分)
(2)及时报道工作室开展的活动,如送培送教、专题研修、成果展示、研讨活动等,每次得1分。(8分)
(3)为师生提供丰富多彩的学习和活动资源,包括本工作室资源和转载的优质资源。(2分)
6.主要成绩(10分)
(1)工作室领衔人至少有1篇论文,或教学案例、教学设计等,在市级及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市级及以上其它教学业务比赛获奖,如说课、片段教学、教学技能、微课、作业设计、论文、教学设计、教学案例等。
任期内,自取得成绩当年起,每年均可得分;省级及以上的获奖,除本项得分外,还可以在加分项目中获得加分,每项加1分。(2分)
(2)每位成员至少有1篇论文,或教学案例、教学设计等,在县级及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其它教学业务比赛获奖,如说课、片段教学、教学技能、微课、作业设计、论文、教学设计、教学案例等,获得县级一、二等奖或市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获奖,除本项得分外,还可以在加分项目中获得加分。按成员的完成率计分;任期内,自取得成绩当年起,每年均可得分。每位成员超出规定的次数,每次累加0.5分,作为加分项目。(8分)
(二)加分项目(20分)
除特别规定外,加分项目所有考核内容均对应考核的年度。
1.教学能力比赛
领衔人、成员、学员参加县级及以上现场教学比赛,县级一、二等奖每人次加0.5分,市级每人次加1分,省级每人次加1.5分。非现场比赛减半得分;指导教师减半得分。
2.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市级课题1分,省级课题2分,国家级课题3分;任期内,自课题获得立项起,每年均可得分。
3.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其中,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才可以获得加分。
4.完成县教育局、县教师进修学校交办的任务
领衔人、成员、学员完成县教育局和县教师进修学校交办如新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试题命制、教学比赛指导教师、教学比赛评委等,每项每人次加0.5分。
5.教育教学绩效
工作周期内,学员初次获得名师头衔,每人次加0.5分;领衔人、成员、学员获得高一级的名师头衔,自获得头衔年度起,至工作周期结束,每年每人次加1分。
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领衔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成员、学员取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每项或每人次加1分。
6.工作周期内签约帮扶第二所农村校,经县教育局、县教师进修学校相关股室认证,工作室帮扶的学科教学质量有所提升,酌情加1-5分。
7.将工作室的教学资源、研究成果、优秀案例以及其它工作室收集的优质资源,通过工作室运营的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与全县师生共享,实现教育教学资源的高效利用,加1分。
8.工作室公众号宣传报道或文章等被县教育局、县融媒体、县教师进修学校等单位转载报道的,每次加1分。
9.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三)考核流程
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负责名师工作室的考核工作。
1.考核前的准备
(1)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根据《东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东山县名师工作室考核量化表》。
(2)各名师工作室学习《东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及考核量化表,调整、优化工作室的工作安排。
2.组织开展考核
(1)成立“东山县名师工作室考核工作小组”。
(2)名师工作室对照《东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完成自评报告,填报《东山县名师工作室考核量化表》,完善佐证材料。
(3)东山县名师考核工作小组采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个别访谈、过程跟踪、查阅公众号、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各名师工作室进行考核,评定各名师工作室的得分。
(4)工作室考核工作小组将各名师工作室的考核得分报送东山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
(5)东山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确定各名师工作室的考核等级,公布考核结果。
(四)结果呈现及结果运用
1.结果呈现
考核结果以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呈现。
基础项目6个板块,缺少其中1个板块的所有项目,或者80分以下,评定为不合格等级;达到80分为合格等级,达到90分及以上为良好等级,达到100分及以上为优秀等级。
2.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级的,限期三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再次组织考核,达到合格等级的,县教育局按1.0万元标准落实工作室活动经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0.5万元标准拨给工作室活动经费,取消名师工作室资格,并追究责任。
(2)考核结果为合格等级的,县教育局按1.5万元标准落实工作室活动经费。
(3)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县教育局按2万元标准落实工作室活动经费。
附件3:
东山县名师工作室名师与学员结对协议书
东山县名师工作室为促进成员和学员专业成长,拟制定工作室名师(包括名师工作室领衔人、成员)与学员在教学指导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双方共同执行。
一、协议双方
名师: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负责传授教学经验和知识,提供专业培训和指导。
学员:具有学习意愿和潜力,愿意在师傅的指导下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二、协议内容
(一)结对目的
旨在通过名师的指导和培训,提升学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同时促进双方的共同成长和进步。
(二)责任与义务
名师:
1.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在思想品德、工作态度、教学能力、科研探索等方面是学员的榜样。
2.传授教学经验和知识,提供专业培训和指导,得到学员的尊重和合作,共同提高教学教研水平。
3.名师与学员一同分析现状,协商并确立培养目标及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和指导内容,并按计划认真开展工作。
4.每学期至少两次帮助学员进行教材解读、学情分析,针对学生学习水平开展预习布置、教学案设计、作业设计等工作,做到有问必答。
5.不定期地指导学员的专业技能,如课题研究、片段教学、课堂诊断、作业设计、关键问题讲解、典型试题解析等等,有效促进学员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的提升。
6.指导学员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教学总结、教学论文、教学案例或教学反思等。
7.一年内所带学员承担校内、工作室活动的公开课获得好评或至少有一次参加教育教学业务比赛并获奖。
8.所带的学员勤于学习、乐于研究、精于业务,胜任学科专业教学,三年后能成为学科教学骨干。
9.监督学员的学习进程,鼓励其积极参与教学活动,给予学员及时反馈和评价,帮助其改进教学方法和技能。
学员:
1.虚心好学,有疑必问,获得名师的专业指导和培训。
2.遵守工作室的规章制度,尊重名师的指导,服从名师的工作安排,按照预定的计划和要求投入学习和实践。
3.认真钻研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参与工作室的所有业务活动。
4.每学期主动听名师授课或讲座一至二节,课后及时评课。
5.每学年至少上一次校内或工作室活动的公开课,或参与一次校级以上的专业技能比赛并获奖。
6.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教育教学类的文章,如教学总结、教学论文、教学案例或教学反思等。(每学年至少有一文稿于校级汇编或工作室公众号发表)
7.主动完成名师交代的各项任务。
8. 勤于学习、乐于研究、精于业务,胜任学科专业教学,三年后成为学科教学骨干。
备注,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每年考核一次,符合要求的给发证书,不符合要求的解聘。每年签约一次。
名师签字:
学员签字:
东山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东山县教师进修学校代章)
20 年 月 日
附件4:
东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
申 报 表
领衔名师姓名
任教学段及学科
任教学校(幼儿园)
东山县教育局 制
填表说明
一、主要学习经历从高中(中专)填起。
二、主要论著、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及承担研究课题情况,近五年。
三、表彰奖励指参加教育工作以来获得的。
以上二、三两点须同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
| 申报人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日期 | ||||||||||
| 最高学历 | 最高学位 | 任教学科 | |||||||||||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受聘时间 | 现任行政职务 | 教龄 | |||||||||||
| 工作单位 | 电子信箱 |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 主要学习经历 | |||||||||||||
| 主要工作经历 | |||||||||||||
| 主 要 论 著 | |||||||||||||
| 论著名称 | 刊物或出版社名称 | 发表、出版时间 | 本人名次排位 | ||||||||||
| 承担的主要研究课题 | ||||
| 课题名称 | 立项单位 | 起止年月 | 主持或参与 | |
| 发挥引领、示范、辐射作用的情况 | 包括:组织或参与1.县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和教研活动;2.有关骨干教师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成长;3.送培送教下乡活动;4.其他有关活动。 | |||
| 获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及获奖情况 | |||||||
| 表彰奖励名称 | 授予单位 | 授予时间 | |||||
| 工作室团队成员 | |||||||
| 姓名 | 出生年月 | 职称 | 学历、学位 | 获奖情况 | 工作单位 | ||
| 教学主张阐释(1000字以内) |
| 现有工作基础及名师工作室三年工作规划(可另附页) |
| 学校(幼儿园) 意见 | (包括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独立办公场所等必要工作条件的支持措施) 盖章年 月 日 |
| 县进修学校意见 | 盖章年 月 日 |
| 教育局意见 | 盖章年 月 日 |
| 申报类别:(例:东山县初中语文 ***名师工作室成员) |
附件5:
东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
成员(学员)申 报 表
申报教师姓名
任教学段及学科
任教学校(幼儿园)
东山县教育局 制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贴相片 | |||||||||
| 籍贯 | 出生年月 | |||||||||||
| 政治面貌 | 学历(学位) | |||||||||||
| 任教学科 | 教龄 | 成员或学员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聘任时间 | 现任行政职务 | |||||||||||
| 获得荣誉称号情况 | ||||||||||||
| 主要学习与工作经历 | ||||||||||||
| 指导中青年教师成长情况 | ||||||||||||
| 主要成果 (论文、 观摩课、 讲座、课题、 获奖等) | ||||||||||||
| 主要业绩及贡献(可附页) | 本人郑重承诺,此申报表所填内容真实准确。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实行教师职业信用报告制度的通知》(漳教人 [2018]164 号)要求, 记入本人职业信用档案,并根据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处理。 签名:年 月 日 |
| 学校意见 | 盖章:年 月 日 |
| 县教师进修学校意见 | 盖章:年 月 日 |
| 县教育局意见 | 盖章:年 月 日 |
附件6:
东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成员(学员)汇总表
领衔人所在学校(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序 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全称)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最高学历学位 | 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 | 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 | 任 教 学 段 | 任 教 学 科 | 课题研究情况 | 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情况 | 论文、论著发表情况 | 个人获奖情况 | 指导培养教师情况和支教帮扶情况 | 申报类别 |
| 示 例 | ××× | ××中 学 | 男 | 198008 | 本科学士 | 副校长 5年 | 一级教师 | 初 中 | 语 文 | 2015年“新课程背景下学生的自主评价研究”,立项单位:×××。 | 县级公开课2 次:2017 年 4 月15 日《× ××》,2018 年3 月11日 《×××》。 | CN3篇:2015年1月《××(论文题目)》发表在《××(刊物名称)》; 2016年2月 《××(论文题目)》发表在《××》; 2017年6月 《××(论文题目)》发表在《××》。 | 2015年9月省先进 教育工作者;2016 年9月省优秀教师。 | 2015年9月 20日指导××教师参加××获得××;2014 年9月至2015 年6月在××学校支教。 | 初中语文***名师工作室成员 |
备注:本表统一用 Excel 制表,并提交纸质文档、电子文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