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福建省东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请示》(东自然资综〔2024〕147号)收悉。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局拟定的福建省东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具体手续由你局按规定办理。
东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