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应急演练活动工作的通知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减灾委各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漳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漳应急〔2024〕32号)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检验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各区镇、各行业主管部门,特别是企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决定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部署
各区镇、县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是事故预防和应急准备的一项重要工作;要紧紧围绕本辖区、本行业工作重点,加强对应急预案演练的统一组织领导;制定本辖区、本部门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的活动方案;要落实好活动经费和各项保障措施,加强协调,全面部署。此次演练工作的完成情况,将列为2024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突出演练重点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辖区特点,针对易发事故的薄弱环节,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主要或分管领导任演练总指挥的综合应急演练。
三、完善演练档案
演练组织单位要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包括演练的方案、演练相关环节的照片、过程记录、总结评估等资料。通过应急演练活动,查找应急预案各个环节存在的不足,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进一步充实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器材,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推动企业演练
各区镇、各部门要督促辖区或行业主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实战本领,确保企业本质安全。
请各区镇、各部门将2024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相关材料以电子版(包括演练方案、脚本、现场演练照片、总结评估)于6月30日前报县减灾办。
联系人:张惠婷,联系方式:13960056058 ;电子邮箱:h20101228@163.com
东山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