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东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东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东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安委〔2024〕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闽安委〔2024〕3号)和《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漳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漳安委〔2024〕5号)要求,从发布之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6条、市县99条细化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执法、安全基础、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坚决防范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任务分工
(一)县安委会。动态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综合运用督导检查、晾晒通报、约谈提醒、挂牌督办、考核巡查等方式,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做好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
(二)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针对本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下发本部门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细化具体任务清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取得积极成效。
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
2.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在方案中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若干条具体措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建立健全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
3.县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提供支持保障,在组织人事、干部考核、宣传教育、责任追究、产业政策、安全投入、科技装备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三)各区镇安委会。负责制定、实施辖区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确保工作成效。
三、主要任务
(一)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根据省政府安办和省委党校安排,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按照“中央党校主课堂+省市分课堂”同步的模式,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其中:2024年,重点开展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2.根据省政府安办和省委党校安排,组织参加省级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2024年,重点开展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医院、养老院、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水利在建项目业务和施工单位、重点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水利在建项目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
3.结合我县实际,由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组织对国家、省级和市级培训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委党校、县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卫健局、文体旅游局、商务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东山海事处等,各区镇安委会。
(二)压实压紧安全责任,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4.全面规范并建立县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报上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培训内容,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
5.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查清问题原因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6.完善县级政府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建立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根据上级制定的安全生产异常管理导则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原安监总局令第16号),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
7.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区镇安委会。
(三)源头管控安全规划,开展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行动。
8.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安全风险评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开发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等负有安全审批、项目规划审批职能的有关部门,县工信局、东山生态环境局、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安委会。
(四)强化安全法治思维,开展法规制度健全完善行动。
9.各区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根据上级部署,配合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修订意见征集反馈工作。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10.因地制宜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围绕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突出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风险防范、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完善事故应急处置等重点内容,依法制修订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司法局、财政局等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镇(区)安委会。
(五)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1.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12.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区镇和部门进行约谈通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组织开展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
13.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2024年4月底前,由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对本系统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整改、验收的专题培训。2024年-2026年,按照省、市政府安办安排,积极参加由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编制执法培训教材,对全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跟班集中培训、轮训等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
14.强化专业技术力量保障。2024年底前,依托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由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对本行业领域企业聚集和风险突出的重点镇(区)开展“开小灶”帮扶指导,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聘请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区镇安委会。
(六)夯实安全基层基础,开展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行动。
15.推动区镇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综合统筹区镇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
16.加强应急管理执法力量配备,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和执法重心下移,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2024年底前,深化县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执法力量配备,推动执法人员下沉基层执法一线;指导推动建立应急管理监管与综合执法的协同配合机制,进一步统筹优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配置。
17.落实好国家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地方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健全完善县级队伍调度和管理机制,指导各区镇建立本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社会应急力量购买服务。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应急局,县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各区镇安委会。
(七)创建安全标准管理,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8.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和有关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19.提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质量。继续开展工贸企业标准化创建指导提升服务,积极推动、引导工贸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工贸企业定级工作,严格创建、评审、抽查、撤销全流程管控,实施重大事故隐患“一票否决”。
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区镇安委会。
(八)加大安全科技赋能,开展安全科技支撑行动。
20.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依托全市应急管理“一网统管”平台,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21.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明确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工贸、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老旧渔船更新改造、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加快突破重要安全生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非煤矿山、危化品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22.支持有关高校和相关企业围绕安全生产相关各类技术问题开展基础与应用研究。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的科技创新平台,为解决影响生产安全的各类关键核心问题提供科技支撑。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区镇安委会。
(九)大力实施安全工程,开展安全工程治理行动。
23.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区镇安委会。
(十)全面提高安全素质,开展从业人员和全民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24.推动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标准,加强设备配备和设施建设,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一轮全覆盖条件复核。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25.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26.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27.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共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在县级电视等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
28.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评选一批应急管理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区镇安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东山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分别由县安委会主任、副主任、成员担任。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办公室设在县安办,对全过程进行统筹协调、综合督查、定期调度、考核巡查等。设立工作专班,按照干部借调有关规定和程序从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抽调干部组成,负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日常工作。各区镇安委会和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
(二)加大安全投入。县安委会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区镇、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三)注重统筹推进。各区镇安委会和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与县安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结合起来,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在推进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聚焦薄弱环节,研究治本之策,建立健全本地本行业领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提升安全治理水平。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安委会将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优化考核巡查方式方法,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各区镇、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县安委会将实行综合检查、统专结合,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过程进行指导检查,切实指导帮助各地摸出隐患、查出短板、解决问题。将排查的企业、隐患、整改、责任情况清单化,并落实“四个清单”管理,健全发现问题隐患、会商研判风险、点评通报整改全流程督导机制,做到有清单、有台账、有评价、有会商、有闭环、有运用,确保做到真检查、真督促、真整改、真见效。
(五)突出正向激励。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注意提拔晋升。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县安委办将定期调度掌握各区镇、各有关部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区镇安委会和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于2024年4月16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治本攻坚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县安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4-2026年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县安办。
附件1.东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
附件2.东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项目清单
附件1
东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东山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现将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何 霭 县委书记
刘兆民 县政府县长
副 组 长:林裕辉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达生 县政府副县长
朱义兴 县政府副县长
张荣聪 县政府副县长
陈丽蓉 县政府副县长
吴乐章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谢 丹 县政府副县长
吴华安 县政府党组成员、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朱叶顺 县政府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成 员:
吴学文 县政府办主任
陈金生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陈章信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张哲民 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林坤顺 县委编办主任
张学仁 县公安局政委
沈鸿波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谢栋华 县发改局局长
陈志雄 县财政局局长
阮俊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志贤 县住建局局长
蔡芳达 县工信局局长
谢禹贤 县司法局局长
沈又夫 县人社局局长
施赐永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蔡燕忠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林陵东 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方雪萍 县文体旅游局局长
林旭敏 县城管局局长
纪亚勇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林鸿添 县卫健局局长
朱柯源 县教育局局长
林武生 县民政局局长
翁士超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许世齐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曾锦荣 县统计局局长
纪立恒 县气象局副局长
杨莉娜 县商务局局长
林海勇 县科技局局长
郑东泉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刘先虎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林汉森 县政府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道安办主任
姚 勋 团县委书记
谢跃东 县供销社主任
林文聪 县二轻联社副主任
林毓睿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李结生 东山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 强 县地震办主任
傅强英 东山海事处处长
钟跃锋 漳州海警局东山海警工作站站长
张艺真 厦门港东山港航服务中心主任
朱坚钦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东山分中心主任
蔡华森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何海生 西埔镇镇长
林全林 铜陵镇镇长
林咏松 陈城镇镇长
陈恩坤 杏陈镇镇长
林素荣 康美镇镇长
蔡松山 樟塘镇镇长
何燕丽 前楼镇镇长
工作专班负责组织、指导、统筹推进我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研究审议行动重要工作内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沈鸿波兼任,负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日常工作。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因工作或职务发生变动的,由继任者履行职责,不再另行通知。三年行动工作完成后,工作专班自动撤销。
附件2
东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行业 领域 | 年度任务 | 责任单位 |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
1 | 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 全行业 | 2024年底前,对标全国“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在我市系统升级改造后,由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在相关行业领域推广应用,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用工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 加大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
2 | 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工作 | 非煤矿山 | 2024年6月底前,完成边坡高度150米以上露天矿山和排土场边坡监测、视频监控的联网项目建设工作。 | 2025年,推进非煤矿山建设智慧监管平台建设。 | 2026年,完成重点地下非煤矿山视频智能监控子系统和应急处置视频智能通讯系统建设。 | 应急局、各有关部门 |
3 | 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百千万”工程 | 非煤矿山 | 多措并举,统筹采取现场教学、视频直播授课、专题研讨交流、网络自学等方式,组织矿长、班组长、一线员工全覆盖教育培训。2024年重点选取风险隐患突出、安全管理混乱的矿山企业矿长、班组长、一线员工开展集中培训。 | 2025年,重点选取风险隐患较大、安全基础较弱的小微型矿山企业矿长、班组长、一线员工开展集中培训。 | 2026年,选取其他矿山企业矿长、班组长、一线员工开展集中培训,力争做到百分百全覆盖。 | 应急局、自然资源局配合 |
4 |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程 | 非煤矿山 | 2024年底前,重点推动矿山企业完成3-5年采掘范围内矿区及周边采空区、地质构造等各类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动态实施一批重大灾害防治工程。 | 2025年底前,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回头看”。 | 2026年底前,全面总结评估成效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 应急局,有关区镇 |
5 | 矿山自动化、智能化建设工程 | 非煤矿山 |
| 2025年底前,推动地下非煤矿山厚矿体凿岩台车、撬毛台车应用全覆盖。 | 2026年底前,加快智能化重要核心矿用装备推广应用,着力打造一批自动化、智能化标杆矿山。 | 应急局,有关区镇 |
6 | 落实落细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分级管控、分类处置、源头防范、系统治理) | 水利 | 2024年,按照《福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细则》开展“六项机制”试点建设。 | 2025年完成“六项机制”试点单位的建设。 | 2026年,全县大中型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建立并落实“六项机制”。 | 农业农村局 |
7 | 加快推进全县数字文物管理平台建设 | 文化旅游 | 2024年底前,推动一批国保单位安防消防项目建设,提升文物的安全防范能力。 | 2025年底前,推动一批国保单位安防消防项目建设,提升文物的安全防范能力。 | 2026年,全县文物安全隐患智能化管控能力明显增强。 | 文体旅局、各相关部门 |
8 | 强化文物安全责任制 | 文化旅游 | 2024年底前,推动完成国保单位由县级政府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文物安全责任人制度并完成备案公示。 | 2025年底前,推动完成省保单位由属地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文物安全责任人制度并完成备案公示。 | 2026年底前,文物安全责任制不断健全,文物安全防范水平不断提升。 | 文体旅局、各相关部门 |
9 | 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倡导 | 道路交通 | 2024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 | 2025年,参加全市优秀交通安全宣讲作品展演及巡回宣讲活动。 | 2026年,完善交通安全宣教基地建设运用,促进交通安全培训体验常态化。 | 交通运输局,县委宣传部、网信办、文明办,公安局、教育局、应急局、司法局、团县委,各有关部门 |
10 | 全面推进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工作 | 道路交通 | 2024年前,依托市级危货监管系统,进一步规范危货运输电子运单制作及使用,推进实现电子运单使用全覆盖,加快提升电子运单交互共享效率,进一步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数字化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
2025年前,基本实现危货电子运单全覆盖。 | 2026年前,加强危货电子运单应用成效,提升危货运输监管水平。 | 交通运输局 |
11 |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 | 道路交通 | 2024年,完成普通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项目4个 | 2025-2026年,根据精细化提升试点实施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 | 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 |
12 | 高速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 | 道路交通 | 持续优化提升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 | 东山高速管理征管所 | ||
13 | 重点隐患路段整治 | 道路交通 | 2024年12月底前,推动完成2024年度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56处重点隐患路段整治。(县住建局20处、交通运输局8处) | 持续推动重点隐患路段整治。 | 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 | |
14 |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道路交通 | 2024年12月底前,推动完成2024年度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20公里。 | 持续建设农村公路安全生产防护工程。 | 交通运输局 | |
15 | 危桥改造 | 道路交通 | 2024年12月底前,根据实际推动完成2024年国省道危旧桥梁改造1座、农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12座。 | 持续开展普通公路危旧桥梁改造。 | 交通运输局 | |
16 | 持续推进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 | 燃气 | 2024年,改造各类燃气管道。 | 2025年,全面完成老化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任务。 | 2026年,视情推动新一轮燃气设施改造,建立常态滚动更新改造机制。 | 城管局、各有关部门 |
17 | 强化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监管 | 燃气 | 2024年,结合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燃气经营企业经营环节、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许经营协议履约等方面监管,有效规范厂站、管网设施运营,全面夯实隐患排查整治质效。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已排查出的燃气风险隐患整治。 | 2025年,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 2026年,燃气监管智能化建设和本质安全提升取得积极成效,基本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 城管局 |
18 | 推广住建领域安全检查“四不两直”系统 | 住建 | 2024年,加快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模式数字化转型,加大住建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检查力度。将安全检查“四不两直”系统延伸至在建项目、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燃气企业,督促企业开展自查。 | 2025年,全面推广系统应用,建立统计通报机制,督促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 | 2026年,总结经验,固化机制。 | 住建局、城管局 |
19 | 智慧消防平台建设 | 消防 | 2024年底前,加快推动消防安全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持续加大消防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建设完善市级智慧消防平台。 | 2025年底前,实现消防领域重点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 | 2026年底,消防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带动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 消防救援大队、发改局、各有关部门 |
20 | 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攻坚行动 | 消防 | 2024年底,完成各行业系统内70%普通员工“一教一练”工作,70%数量的沿街店面、小场所“一看一单一讲一查”工作,60%数量的居家群体“一看一单一讲一查”工作,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家庭等特殊人群做到第二轮100%覆盖。 | 2025年底,完成各行业系统内普通员工“一教一练”工作,沿街店面、小场所和居家群体“一看一单一讲一查”工作动态100%覆盖,特殊重点人群做到第三轮100%覆盖。 | 2026年,开展全生命周期攻坚行动验收和效果评估,同步实现全生命周期群体动态100%覆盖。建立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资源库供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共享;指导行业部门推动行业系统内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主体责任,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宣讲队,自主开展社会单位“一教一练”工作,提升“四个能力”;推动乡镇(街道)发动多元力量,建立家庭/街区消防安全宣讲队,利用“全生命周期”小程序,通过公安电子二维码门牌进行上门入户“一看一单一讲一查”打卡宣讲,实现从青少年到中青年到老年人群体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覆盖。 | 消防救援大队,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
21 | 行政村微型消防站建设 | 消防 | 推动完成2024年度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农村地区行政村微型消防站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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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救援大队、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
22 | 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 消防 | 2024年,建成消防文化主题公园;配备1部消防宣传车(宣传教育模块)。 |
| 持续搭建消防宣传教育平台,推进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宣传车建设,公共场所、社区(村)设立消防宣传教育站点、流动宣传服务站。 |
消防救援大队,各镇人民政府 |
23 | 建设气象“数字监管”业务平台 | 气象 | 2024年,开展气象“数字监管”业务平台建设。 | 2025年,实施应用福建气象“数字监管”业务平台。 | 2026年,安全生产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安全监管效能显著提高,织好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监管一张网格,实现安全监管“标准化、信息化、智慧化”。 | 气象局 |
24 | 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 | 特种设备 | 加快推进老旧住宅电梯安全性能技术评估和更新改造,梳理老旧住宅电梯底数,建立老旧住宅电梯评估清单和评估发现严重事故隐患销号清单,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评估和隐患消除期限要求。2024年,完成老旧住宅电梯评估。 |
| 2026年,根据评估结果,持续推进电梯更新改造,提升电梯本质安全,保障百姓乘梯安全。 | 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
25 | 建设电梯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 市场监管 | 2024-2026年,建设电梯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公众通过扫描《电梯使用标志》上的二维码可读取电梯制造安装、注册登记、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监督检查、安全宣传等相关信息;检验检测人员通过扫码签到、签退和系统自动识别检验检测人员身份、显示电梯地理位置等。追溯系统覆盖全市所有在用电梯,实现电梯安全信息可查、安全责任可究。 | 市场监管局、各有关部门 | ||
26 | 出台《海上光伏电站选址通航安全分析技术指南》 | 能源建设 | 2024年底前,参与《海上光伏电站选址通航安全分析技术指南》的起草、征求意见,依据发布的《海上光伏电站选址通航安全分析技术指南》,指导海上光伏电站项目科学合理选址、制订落实相应通航安全保障措施,保障项目自身及周边海域通航安全,助推海上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 | 2025年跟踪、指导、评估指南实施。 |
| 东山海事处、发改局 |
27 | 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 应急管理 | 2025年12月底前,依托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并推动全县完成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 文体旅局,各镇人民政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