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东山县医院扩建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工程用地供地方案的请示》(东自然资综〔2024〕57号)收悉。为满足环东山岛区域群众的就医环境,切实改善区域医疗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局编制的《供地方案》,将宗地编号东地划〔2024〕02号地块,面积0.8153公顷,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给福建东山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东山县医院扩建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工程用地;上述地块的具体用地四至以你局编制的规划用地示意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请你局依照《供地方案》的要求及时办理供地手续。
东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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