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光伏及玻璃新材料产业园边角绿地工程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核发前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按东山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85号要求,根据规划布局等相关图件现拟对东山光伏及玻璃新材料产业园边角绿地工程用地预审和选址。核准该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东山光伏及玻璃新材料产业园边角绿地工程;2.建设单位名称: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建设项目拟选位置:东山县康美镇东山光伏及玻璃新材料产业园;4.拟用地面积:实用地面积4609.23平方米(约6.914亩);
5.拟选址用地性质:防护绿地(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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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援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前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或看法、提出听证,公众意见将当作为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重要依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依法定程序予以核准办理。
东山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东山县西埔镇道周路2号
邮编:363400。
联系电话:0596-5883546
联系人:林喜兴、许志航。
东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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