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
你局《关于建设第二吊唁堂项目的请示》(东政民〔2023〕58号)收悉。经研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的意见》(闽政〔2014〕34号)和《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民事〔2014〕442号)等精神,原则同意你局建设第二吊唁堂,项目选址康美镇城垵村狮山公墓区,占地面积14539.74㎡。请严格按程序,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第二吊唁堂项目建设内容为:项目总用地面积14539.74㎡,其中,吊唁堂及配套占地面积12339.74㎡,停车场占地面积2000㎡。建筑面积为4893.45㎡(其中:服务楼建筑面积为875.20㎡、吊唁堂建筑面积为2117㎡、骨灰楼建筑面积为1901.25㎡),小型车位81个,大巴车位3个,非机动车位45个。建设内容为服务楼、吊唁堂、骨灰楼及绿化工程、综合管网工程、围墙及大门、道路、停车场、配电室、水泵房及充电桩等室外配套设施。
东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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