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东山县城乡收集系统工程项目(近期)——铜砵污水泵站、双东污水泵站、文体中心污水泵站和东山岛外引水第二水源工程(东山段)项目用地的供地方案的请示》(东自然资综〔2023〕298号)收悉。为补充我县水资源短板,进一步改善城市配套建设,构建“生态旅游岛·富美新东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局编制的《供地方案》,将宗地编号东地划〔2023〕23号地块,面积0.1848公顷,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给福建东山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东山县城乡污水收集系统工程项目(近期)——铜砵污水泵站;编号东地划〔2023〕24号地块,面积0.2453公顷,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给福建东山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东山县城乡污水收集系统工程项目(近期)——双东污水泵站;编号东地划〔2023〕25号地块,面积0.21公顷,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给福建东山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东山县城乡污水收集系统工程项目(近期)——文体中心污水泵站;编号东地划〔2023〕26号地块,面积0.1975公顷,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给福建水投集团东山龙潭引调水有限公司作为东山县岛外引水第二水源工程(东山段)项目;上述地块的具体用地四至以你局编制的选址红线图各角点坐标值为准,请你局依照《供地方案》的要求及时办理供地手续。
东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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