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国省干线联十五线东山生态环岛公路八尺门至光伏产业园段道路工程选址论证报告〉的请示》(东自然资综〔2023〕286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局报送的《国省干线联十五线东山生态环岛公路八尺门至光伏产业园段道路工程选址论证报告》方案,请按照论证报告要求组织实施。
东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