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东山县人民政府 > 行政许可

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并公布铜陵交通码头和东门屿陆岛交通码头运营主体的批复

东政综〔2023〕144号

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确定并公布铜陵交通码头和东门屿陆岛交通码头运营主体的请示》(东交〔2023〕49号)收悉。根据《福建省渡运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确定并公布铜陵交通码头和东门屿陆岛交通码头运营主体为东山文旅海上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二、你局按相关规定与东山文旅海上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做好交接,并对其在后续经营过程中做好行业指导监督工作。

 

 

 

 

东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7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