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县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工作,进一步抓实抓细渔港经济区项目工作,促进我县海洋经济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东山县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指挥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 挥 长:刘兆民 县政府县长
副指挥长:李达生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吴学文 县政府办主任
谢栋华 县发改局局长
陈志雄 县财政局局长
阮俊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林陵东 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林朝文 县工信局局长
胡贵忠 县住建局局长
蔡燕忠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谢禹贤 县司法局局长
方雪萍 县文体旅游局局长
黄志贤 县城管局局长
蔡芳达 县工信局副局长、商务局局长
李志鑫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
李结生 东山生态环境局局长
何海生 西埔镇镇长
朱柯源 铜陵镇镇长
林咏松 陈城镇镇长
陈恩坤 杏陈镇镇长提名人选
林素荣 康美镇镇长
蔡松山 樟塘镇镇长
李育生 前楼镇党委书记
刘士添 东山投资集团董事长
卢勇鹏 东山文旅集团总经理
二、指挥部下设机构
指挥部下设综合办公室、征迁安置组、要素保障组、项目专班组,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
主 任:林陵东 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副主任:朱柯源 铜陵镇镇长
李育生 前楼镇党委书记
刘士添 东山投资集团董事长
卢勇鹏 东山文旅集团总经理
成 员:蔡炳山 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林 波 东山投资集团常务副总经理
杨勇裕 东山文旅集团副总经理
佘定钦 县司法局法制综合股负责人
盛敬慧 县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
周育哲 漳龙东山发展集团总经理助理
办公室设在县海洋与渔业局,从县海洋与渔业局、铜陵镇、东山投资集团、东山文旅集团各抽调1-2名专职工作人员集中办公,或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开展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做好上传下达,资料收集整理,统筹协调手续报批、房屋征迁、配套建设等相关工作,法律咨询、法制保障,协调县有关部门、属地镇和各职能组工作;督促业主单位做好工程质量、进度管理工作。
(二)企业改制组
组 长:叶振强 县海洋与渔业局二级调研员
副组长:林 波 东山投资集团常务副总经理
成 员:黄定钦 县海洋与渔业局四级主任科员
翁建武 县水产供销公司留守人员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东山县水产品集散基地项目用地征迁理赔、县水产供销公司企业改制等相关工作。
(三)征迁安置组
组 长:朱柯源 铜陵镇镇长
副组长:林添魁 铜陵镇党委副书记
黄启贤 县住建局副局长
林 波 东山投资集团常务副总经理
成 员:黄玉珊 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主任
翁建武 县水产供销公司留守人员负责人
铜陵镇相关工作人员(由铜陵镇负责调配)
工作职责:执行落实上级有关拆迁理赔政策;协调属地镇、村(社区)做好征地、拆迁和理赔协调工作,保障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
(四)土地收储保障组
组 长:阮俊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黄锦树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林永成 县发改局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由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东山生态环境局等涉及要素保障单位业务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确定征收范围,提供、确认、查询相应产权登记材料,明确征收土地用途、取得方式等;住建局负责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提请县政府研究做出征收决定并发布征收公告,聘请评估人员对资产进行评估,如涉及征迁安置,应负责提供安置房源,办理安置房入住交房等手续,负责核实并向县财政申请拨付征迁补偿款、安置房购房款、办公经费等征迁有关资金,并会同征收实施单位据实结算。
(五)资金保障组
组 长:陈志雄 县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陈泽标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由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东山生态环境局等涉及要素保障单位业务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各子项目、资金拨付等项目要素保障工作,针对各项要素审批事项,及时沟通各项目业主,保障项目开工、实施如期顺利推进。
(六)项目专班组
组 长:刘士添 东山投资集团董事长
副组长:卢勇鹏 东山文旅集团总经理
成 员:林旭敏 康美镇人大主席
朱丽勇 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工业园服务中心主任
高吉强 陈城镇统战委员
李秋勇 樟塘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林 波 东山投资集团常务副总经理
杨勇裕 东山文旅集团副总经理
工作职责:各工作专班根据经农业农村部评审通过的《东山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建设规划》《东山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三年期实施方案》,负责做好细化项目建设计划,明确项目各项工作完成时限,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问题,并指定专人定时向领导小组报送项目实施情况。
三、其他事项
原东山县渔港经济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东政办发〔2022〕12号)、东山岛海产品集散基地项目指挥部(东政办〔2021〕89号)职能并入新成立的项目指挥部,不再保留东山县渔港经济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东山岛海产品集散基地项目指挥部。
指挥部成员随工作变更相应自然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