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安办,局各股室、中心、大队:
为贯彻落实《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漳州市消防安全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坚决整治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漳安委〔2023〕33号),现将《东山县应急管理系统坚决整治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东山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9日
东山县应急管理系统坚决整治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漳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坚决整治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漳安委〔2023〕33号)部署要求,结合应急管理部门职责,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切实增强做好整治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各区镇安办和局有关股室、执法大队、中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细化落实本级安委会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有关决策部署,组织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职责范围内工贸企业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实施全环节整治、全链条监管,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严格落实施工和电气焊作业主体责任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区镇安办和局有关股室、执法大队、中心要督促所监管行业领域的用焊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施工及电气焊等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管理法定责任,组织风险研判,不断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督促监管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施工及电气焊作业开展一次全方位自查自纠,核查施工审批情况、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作业监护情况、现场安全管理和风险辨识情况,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完善施工及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和管理制度。(危化股、基础股、自然灾害救援股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镇安办负责)
(二)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各用焊单位要严格制定并落实动火作业规章制度,严禁无证上岗作业。动火审批相关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勘察,做好危险辨识、风险研判和动火分析;必须严格按规定流程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明确现场监护人员,清理周边可燃物,落实动火作业全过程的风险管控,坚决杜绝违章违规动火作业行为。必须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严格电气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必须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对采取外包外租方式解决本单位电气焊作业需求的,要对承包单位以书面形式进行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将作业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工业园区管理方或出租厂房业主方,应当加强厂房租赁企业实施电气焊等动火作业管理检查。个人承接电气焊动火作业,雇主必须核实承揽人持证情况(查询网址详见附件1),明确双方安全职责,不得要求承揽人违规开展电气焊作业。(危化股、基础股、自然灾害救援股、各区镇安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施工和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企业单位进行施工作业必须依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并依法将拆除工程有关资料申报备案。企业单位营业或使用期间施工作业,应明确施工区和使用区的安全管理责任,应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管理,科学认真辨识管控风险,按规定落实作业审批、现场监护、防火分隔等措施。(危化股、基础股、自然灾害救援股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镇安办负责)
三、加强实施电气焊全链条管理
(一)明确证件适用范围标准。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相关工作(非特种设备领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证》仅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焊接作业的相关工作。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主要用于等级评定,不作为操作许可;住建部门已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电焊工岗位证》过期自动失效注销。
(二)强化电气焊用工单位监管。各区镇安办和局有关股室、执法大队、中心要加强所监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专项检查、日常检查、执法计划检查等各类检查中,要将动火作业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检查,督促建立健全并规范执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实操作业“六查”(一查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证件是否合法有效;二查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是否规范完善;三查动火作业审批是否严格;四查现场安全管理是否流于形式;五查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六查外包、分包、转包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行为)。要督促强化动火作业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强化从业人员“四项实操”能力(作业前安全检查能力;熟练使用消防器材能力;按规操作焊接设备能力;作业后消防检查能力),做到“五必修”(电气焊作业法律法规标准;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安全用电规定;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事故警示教育课程)。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无动火审批、作业现场有可燃物未清理、无监护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品、未配置消防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依法进行处理。对有证自由职业者,要重点解决监督管控问题,做到流动有人管、现场有人看;对无证自由职业者(含证件过期、假证人员),重点解决培训考核取得从业资质问题,严厉打击无证作业行为和伪造、涂改及使用伪造、转借、冒用操作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失管失控。(危化股、基础股、自然灾害救援股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镇安办负责)
(三)强化执法打击和行刑衔接。各区镇安办和局有关股室、执法大队、中心要进一步强化执法打击力度,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职责范围内工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建设工程中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等作为重点,按照职责分工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依法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加大处罚和惩戒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拓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通过“12345“等平台举报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奖励举报人员。凡发现电焊工违规作业的,一律开展“一案双查”,既要依法处罚违法作业人员,也要严格依法处罚用焊单位、施工单位;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相关人员资格,涉事生产经营单位纳入信用监管,涉嫌危险作业罪或者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与公安、检察机关加强联动,做好行刑衔接案件查办,加大危险作业罪的侦办力度。(危化股、基础股、自然灾害救援股、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加强培训考核和警示教育
(一)强化操作证培训考核管理。要严格电气焊作业相关操作证的培训、考核把关,达不到要求的不予核发相关证件。要推动培训机构将动火作业现场监护措施和典型火灾事故案例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要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进行检查,重点核查培训机构教学质量管理情况,严格查处师资力量不足、未按照大纲培训、压缩培训学时、实操培训采用模拟实训、培训档案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通过视频巡查、现场暗访抽查、后台数据核查等方式,对各考试点电气焊作业实操考试实施实时监督,确保实操考试严格按照实操考评大纲要求进行,定期进行考试情况通报。(协调股、执法大队负责)
(二)强化警示教育和媒体曝光。要深刻汲取去年以来4起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详见附件3),开展警示教育,宣讲违法行为法律后果,做到举一反三、以案为鉴、警示社会。要强化媒体舆论监督,组织暗访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行为,曝光一批电气焊作业典型违法行为和事故案例,公布屡查不改、屡禁不绝的用焊单位、施工单位,强化震慑效应,形成社会各界对电气焊作业安全高度关注的浓厚氛围。(危化股、基础股、自然灾害救援股、执法大队、协调股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镇安办负责)
10月起,各区镇安办和局有关股室、执法大队、中心有关监管股室每月25日前收集汇总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执法大队,邮箱:ds699@126.com。
附件:1.特种作业证件查询网址
2.涉及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的常见法律法规规章
3.2022年以来4起重特大火灾事故案例
附件1
特种作业证件查询网址
1.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网址:http://cx.mem.gov.cn
2.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查询网址:http://scjgj.fujian.gov.cn/fw/cxfw/202006/t20200601_5288509.htm
3.福建省建筑施工现场电焊工岗位证查询网址:http://220.160.52.164:9081/portalWeb/fwZhcx/toFwZhcxPage?code=zscx
附件2
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的常见法律法规规章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九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第一百零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 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
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
(二)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第二十五条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
第六条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福建省消防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的使用、营业区域在使用或者营业期间不得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等影响消防安全的施工、维修作业。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人员密集场所的使用、营业区域在使用或者营业期间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等影响消防安全的施工、维修作业,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七、《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
第三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八、《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建质规〔2022〕2号)
第四条 施工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附件3
2022年以来4起重特大火灾事故案例
一、河南省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2022年11月21日,河南省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经初步调查,火灾原因系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在一层仓库内违法违规电焊作业,高温焊渣引燃包装纸箱,导致纸箱内的瓶装聚氨酯泡沫填缝剂受热爆炸起火。主要问题教训:起火建筑为两层钢结构,厂房原设计为民用展厅,违规改造为5个生产车间和3个仓库。一层仓库内违规电气焊作业,未落实现场安全监护措施。厂房内有多家企业,楼上生产加工,楼下物流仓储,主要为制衣车间、家具厂、医药仓库,堆放大量针织物、原棉、塑料制品,发生火灾后快速蔓延。厂房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多家企业无人负责消防管理,消防设施无法正常使用。事故原因及责任正在调查。
二、吉林长春宏禹小油饼百姓餐厅重大火灾事故
2022年9月28日,吉林省长春市宏禹小油饼百姓餐厅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7人死亡。经初步调查,火灾原因系违规电焊作业引发。该餐厅共2层,建筑高度6.5米,实际建筑面积约261平方米(产权证面积135平方米),建筑原为一层,产权人自行搭建二层楼板。主要问题教训:餐馆违规进行“气改油”改造,未按规定在停业状态下施工,且施工作业选择在营业高峰、人流密集时段,电焊人员无焊割作业资格证,违章冒险动火作业引起火灾,部分窗户被广告牌匾和防盗窗遮挡,最终酿成惨剧。事故原因及责任正在调查。
三、河北沧县废弃冷库拆除工程重大火灾事故
2023年3月27日,河北省沧县一废弃冷库在拆除过程中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323万元。经初步调查,拆除废弃冷库过程中,现场作业人员使用气焊切割库内金属货架时,气割火焰引燃库内墙面保温材料引发火灾。起火建筑原为崔尔庄枣业有限公司的保鲜冷库,建于2007年,2008年投入使用,2021年废弃。今年年初,该废弃冷库所处地块被当地政府征收。该冷库为单层砖混结构,建筑内中间为一条宽约5.7米的南北向通道,西侧分布5个库房、东侧6个库房。墙体保温材料内层为厚约10厘米的聚苯乙烯保温板,外层喷涂厚约5厘米的聚氨酯泡沫材料。库房内设置有约2.65米高的金属货架,货架上置竹排。主要问题教训:该拆除工程违法承揽、转包,未将有关资料向当地住建部门备案,施工单位、拆除现场负责人无相应资质,未对拆除物的实际状况、周边环境、防护措施等进行风险排查,未能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火灾风险。不具备安全管理能力,没有拆除冷库的经验,未对气割区域内的可燃物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未安排人现场监护,也未配备任何消防器材。临时雇佣施工人员,三组不同工种工人同时交叉作业。现场动火施工的6人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件,未接受过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意识缺失,违规动火,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原因及责任正在调查。
四、浙江金华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厂房重大火灾事故
2023年4月17日,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厂房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经初步调查,火灾原因系电焊工违章电焊产生的高温焊渣掉落引燃下方的拉丝漆引发火灾。起火建筑为三层钢结构厂房,建筑产权单位为浙江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该厂房分租给武义家风工贸有限公司、金华市烨立工贸有限公司、陈龙五金、武义宏晟木业有限公司、永康众河工贸有限公司、武义钰轩门业等6家企业。主要问题教训:两栋厂房以丁类性质申报消防审批,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实际主要用于木门、铜门等产品生产、仓储,存在喷漆等工艺段,部分火灾危险性为甲类,与建筑消防安全设计不符,建筑防火、消防设施等不符合实际要求。厂房随意分隔出租,一层一厂,甚至一层多厂,未明确厂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和管理人,未建立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未明确承租各方消防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不清、管理混乱,起火后无人组织各承租企业员工疏散逃生。一层企业员工发现起火后,无人通知三层企业员工逃生。电焊人员实施电焊作业操作时,未落实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措施,未落实人员看护,未对周边可燃物实施清理,发现起火后也未采取有效扑救措施。事故原因及责任正在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