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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山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2023〕33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东山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7日

 

 

东山县创建义务教育

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监测培育与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213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编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2145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市、区)名单的通知》(闽教基〔202220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以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为基本方向,以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任务,全面落实“双减”任务,大力深化综合改革,加快缩小义务教育城乡差距、校际差距,推动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保障适龄儿童享有公平而优质的义务教育。

二、工作目标

“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为着眼点和落脚点,巩固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切实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加快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努力实现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办学条件、教师队伍、管理水平、生源质量等方面的优质均衡发展。力争在“十四五”期间达到国家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目标。

三、主要措施

(一)统筹优化学校发展布局

根据辖区常住人口、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统筹考虑人口流动等因素,按照《东山县“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进一步科学完善中小学规划建设与发展布局。实施城区学位增补计划,按布局规划标准确定预留学校建设用地,规划配套建设的中小学,严格落实公建配套学校与城市建设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交付使用“五同步”。加快推进学校建设项目,最大限度提供义务教育学位,缓解区域学位紧张,巩固大班额消除成果,推进标准班额建设。

(二)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

巩固标准化学校建设成果,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均衡配置各种教育资源,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等基本条件优质达标。以“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的指标要求,加强新办学校的创建和培育,规范和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力争新校开办三年后顺利通过省级“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落实省定新标准和国家优质均衡建设标准,区域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综合差异系数基本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认定标准。

(三)加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力度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各项政策,依法足额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确保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适时调整基础教育各学段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重点用于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财务公开制度,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确保学校经费足额到位,使用规范、安全。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完善编制管理机制。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充分考虑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编外聘用教师实行人员总额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配足配齐师资力量。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 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闽教师〔201785号)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198号) ,加强中小学教师统筹管理,合理调整教职工编制数,细化岗位结构比例,着力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教师配备不足、编制与岗位不相适应等问题。按照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专任教师数0.9人以上的标准统筹体育、(音乐、美术)美育师资。落实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提升教师素质。深入开展师德建设活动,开展师德评议考核,增强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开展课程改革新理念、新课程标准、专业素养、学科技能等培训活动,确保每位教师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加强骨干教师培养,确保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1人以上。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中小学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职业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制度,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特殊教育教师倾斜。严格落实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按照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2.5%的标准与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标准,做好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的预算与使用管理。

(五)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完善招生管理。严格控制办学规模,按照小学、初中办学规模不超过2000人及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规模不超过2500人的要求,统筹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小学班生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生额不超过50人的标准招生。积极挖掘办学潜力,有条件的学校适当增加班数,有效控制与调整班生额。加强计划管理,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招生等政策。加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责任管理机制。深入开展“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和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以“防火、防毒、防骗、防欺凌、防踩踏、防暴恐、防溺水、防邪教、防交通事故”为重点的专题教育和应急演练。密切家校联系,依法依规处置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疫情防控,保障学生身体健康。联合公安、消防、卫健、市监、城管等部门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切实解决校园周边隐患问题。

(六)提升教育质量

深化课程改革。进一步完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整合与管理,按规定开足开齐开好课程。加强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课程建设,加强劳动教育和科技创新教育,培养学生劳动能力和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健全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关系,注重因材施教,鼓励开展研究性、项目化、合作式学习,推进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保护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发探究和学习的兴趣,提高学习能力,丰富人文底蕴,培育科学精神。落实五育并举。认真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健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一体化德育体系,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合理设计德育内容、途径、方法,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课堂、进活动、进头脑。健全德育抓方向、智育重能力、体育推普及、美育多形式、劳动教育重习惯的体制机制,使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从培养支撑学生终身发展、适应时代要求的关键能力出发,着重培养学生提升自我的认知能力、与人交往的合作能力。积极营造健康的教育生态,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融合,形成全员育人、全社会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强大合力。加强教科研工作。坚持科研兴教,坚持课题引领,课题研究校本化、学科化、多模化。充分发挥教师进修学校在教科研训和教师专业引领的作用,完善进修学校、片区、学校三级教研网络,加强教研活动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集体教研制度,强化教研活动规划设计,健全针对教学实际问题的教研训体系,提高教研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加快校园基础设施环境的智能化改造,积极推进中小学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建设。深化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推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扩大名师名校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覆盖面,整合优质授课资源、在线课堂、同步课堂等远程教育资源,搭建跨校、跨区域教育共享平台,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快速投送。深化评价制度改革。改革考试评价内容和方式,推动落实省定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细则,强化育人方式与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衔接。组织实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工作。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将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学校奖惩、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减轻过重课业负担。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方面的规范管理,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开展课后服务,为家长解决“双减”后顾之忧,切实减轻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七)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教育原则,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关爱特殊群体。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完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立多种形式的家庭困难学生就学资助制度,加强对建档立卡、低保、残疾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家庭突发变故、遭遇自然灾害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提升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水平。落实特殊教育发展经费,加快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强化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指导管理,完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形成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和社区康复服务等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模式。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226—20239月)

1.认真学习国家、省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文件,掌握相关标准及要求,调查摸清本地教育发展现状。

2.研究制订实施方案,成立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领导机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主体、工作目标和任务。

3.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

4.利用多种渠道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营造创建舆论氛围。

(二)实施争创阶段(202310—202412月)

1.各成员单位召开本部门动员会,明确创建目标与责任,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适时召开研讨会、现场会或推进会,攻坚克难,有效推进。

3.启动县级自评,逐项对照指标自查完善。

(三)迎接验收阶段(20251—202512月)

1.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申报工作,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申报材料。

2.做好市级复核工作。根据市级核查评估意见,逐项狠抓整改提高。

3.适时申报“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接受省级评估验收。

4.适时申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做好教育部实地检查的准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成立东山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刘兆民  县政府代县

副组长:陈丽蓉 县政府副县长

 员:政府办,县委宣传部、编办、文明办,县发改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应急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团县委、妇联、残联及各镇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局长兼任。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镇、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作为推动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按照《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要求,切实承担推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责任,在各自职能范围内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在项目审批、土地供应、资金投入、职称评定、教师编制、人才流动等方面制定出台政策措施,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协同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县教育部门负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具体规划、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给予优先保障和重点支持;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管理制度,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编制、人社部门要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提供政策支持,按上级要求及时核定教职员工编制和岗位职数,在教师补充、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对农村学校、教学点给予倾斜;自然资源及住建部门要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优先保障教育项目建设用地,加强对中小学校及教育配备设施工程建设监管;公安、文化、卫生、应急、城管、市监等部门要共同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疾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打造平安校园;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尽其责,协同推进,在各自职能范围内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各镇要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列为挂钩镇村、学校的重要事项,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加强指导,加强督促。

(三)强化督查督导

加强对创建工作的调研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县政府督查室加强对创建工作督导检查,适时通报有关情况,并将结果报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指导和协调作用,全面落实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将优质均衡的指标落实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工作事项,优化督导方式,提高督导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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