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听涛一路道路市政工程项目用地供地方案的请示》(东自然资综〔2023〕167号)收悉。为完善市政道路配套设施,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局编制的《供地方案》,将宗地编号东地划〔2023〕11号地块,面积0.87376公顷,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给东山县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听涛一路道路市政工程项目用地;具体用地四至以你局编制的规划用地示意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请你局依照《供地方案》的要求及时办理供地手续。
东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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