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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省“五个一百”公共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东安委办〔2023〕5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23年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23〕6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省“五个一百”公共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建设,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省“五个一百”公共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林裕辉(副县长)

副组长:沈鸿波(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先虎(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员:张小龙(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欧阳惠彬(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股负责人)

方立鹏(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推进、协调项目建设,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指导意见。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应急管理局。

主  任:张小龙(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欧阳惠彬(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股负责人)

高晓兰(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黄志添(应急管理局综合减灾和救援管理股股长)

林镇辉(应急管理局应急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方立鹏(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重要环节开展分析、评估、指导。

(二)做好项目清单管理。按照省、市重点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建立项目进度清单,细化目标、分解责任,开展“月通报、季督查”,逐月逐季跟进督促项目施工进度,推动工作开展。建立项目问题清单,逐项梳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三)推动建设责任落实。将“五个一百”公共安全保障提升工程纳入地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督促进度、质量、安全等责任落实。对项目进展配合滞后的部门进行重点督促、现场督办、通报约谈、提醒谈话,压紧压实项目建设责任。

 

 

 

 

                  

                 东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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