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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东政综〔2023〕39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关乎国计民生、责任重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以下简称《纲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22〕28号)及省部合作联席会议精神、《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漳政综〔2022〕87号),推动东山气象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科技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建设“生态旅游岛富美新东山”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更加适应新发展阶段东山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更高水平现代气象业务体系,气象软硬实力更加全面协调发展。气象保护生命安全、赋能生产发展、促进生活富裕、服务生态良好的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到2035年,建成高效融合的现代气象业务、服务、科技创新和管理体系,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水平显著提升,气象服务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1.推进气象台站现代化建设。主动融入《铜山古城保护发展规划》,按照现代化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完成台站综合改造攻坚任务,建成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智慧高效、环境友好、绿色安全的现代化气象台站,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古城办,铜陵镇

2.建设精密气象监测系统。推进气象“监测精密”能力建设,统筹气象观测站网布局设计,建设天气、气候及气候变化、专业气象和空间气象观测网,形成海陆空天一体化、协同高效的精密气象监测系统。提升气象监测装备保障和计量检定能力,推进气象监测装备的智能化、国产化和迭代更新。构建覆盖全业务流程的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志愿观测活动。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海洋与渔业局

3.构建精准气象预报系统。推进中小尺度数值预报模式产品、雷达探测、卫星遥感及各类新型探测手段的本地化应用,加速完成气象数字化转型。基于快速更新同化系统与客观预报算法,提升灾害性天气快速识别与响应能力。建立全时效、无缝隙精准预报体系。大力发展大气科学与交叉学科融合技术,不断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完善阶段性检验评估功能,形成“预报—检验—应用”闭环。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发改局

4.发展精细气象服务系统。推进智慧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完善“网格实况/智能网格预报+气象服务”业务系统,发展基于场景、基于风险、基于影响的智能感知气象服务技术,融合应用气象数据可视化、融媒体矩阵、数字预警智能传播等服务技术。依托省市专业气象智慧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行业风险指标库和数据集,研发或本地化旅游、地质灾害、森林火险、交通运输、电力等行业气象服务产品。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发改局、财政局、科技局

5.打造气象信息支撑系统。升级迭代气象信息基础设施。基于省气象局建设气象大数据共享应用开放平台和市气象局建设数字气象基础支撑系统,推进政务云数据服务,加强数据集和产品集建设,开展气象数据应用创新场景建设。强化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开展基于大数据的气象数据分析与应用,发展气象大数据智能化分析和可视化关键技术。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发改局(数字办)、应急局

(二)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6.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继续完善部门共建共享合作机制,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地质灾害、海洋灾害、城市内涝、森林火灾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建立气象灾害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基于影响的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模式,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预警、灾害调查和敏感行业影响评估全流程业务。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应急局、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局

7.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机制。进一步压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气象灾害防御责任,健全气象防灾减灾社会参与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和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发挥气象灾害预警的先导作用,完善“1262”城乡精细化气象预警联动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建立极端天气防灾避险制度,推动智慧防灾减灾救灾。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应急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文体旅游局、海洋与渔业局、发改局(数字办),东山海事处,各镇

8.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和设施建设。加强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精准发布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实现与市县应急广播系统对接。完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推动5G、小区广播等技术在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中的应用。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介平台应及时、准确、无偿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业务经营者配合及时、准确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气象科普场馆建设,升级完善校园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提升社会公众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应急局、财政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局、融媒体中心、科协

9.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综合监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落实《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21〕44号),建设智慧型人工影响天气一体化业务系统,加强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作业点建设和作业安全管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污染天气应对、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大活动保障、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

责任单位:县人武部,县气象局、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融媒体中心,东山生态环境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西埔镇、陈城镇

(三)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10.提升“数字气象”保障水平。完善数字气象平台,发展平台化、生态化、智能化的气象大数据应用支撑技术,推动数字气象在公共服务、政务服务、城市运行管理、乡村振兴、地质灾害等领域深度融入,实现气象服务资源数字化供给和网络化服务。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发改局(数字办)、工信局、科技局、应急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游局

11.提升“海洋经济”气象保障能力。融入“海上福建”气象保障样板区建设,助力“海洋经济强市”建设。提升海洋气象监测能力,开展“风云”“海丝”等卫星遥感气象应用,通过海洋气象预报服务系统,提升台风、海上大风、海上强对流、海雾等海洋气象灾害实时监测预报和风险预警能力。强化海洋生态保护,提升智慧海洋、海上牧场、海洋文旅、海洋能源、海上搜救、临港工业、海上重点工程等精细化气象保障服务能力。打造渔港数智气象服务示范区,建立鲍鱼、紫菜、石斑鱼等特色优势品种气象服务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海洋与渔业局、发改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文体旅游局、农业农村局,东山生态环境局、东山海事处

12.提升乡村振兴气象保障能力。实施气象为农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依托漳州市气象为农服务中心、农业气象试验基地和生态农业气象综合试验室。聚焦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实现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全覆盖,打造“一县一品”绿色生态经济展示平台和农业气象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基地。开展分区域、分时段、分影响的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风险动态评估。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开展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和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技术研究,打造“气候好产品”。发展天气指数保险产品,拓宽农业气象指数保险覆盖面。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东山银保监组

(四)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供给

13.优化公共气象服务。建立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加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渠道建设,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东山融媒”“知天气”APP和第三方平台公众号、小程序等,实现各类媒体气象信息全接入,推进基础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融合应用生活场景的智能感知气象服务,推动数字气象在防灾减灾、政务服务、城市管理等城市智慧化治理。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构建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发改局(数字办)、工信局、科技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应急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融媒体中心,东山生态环境局

14.提高高品质生活气象服务能力。强化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推动气象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强化生态康养气象服务供给, 推动健康气象为民服务示范区建设。强化气候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气象服务供给,开展特色气象景观服务。提升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气象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

(五)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支撑

15.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加强气候变化监测,探索应对气候变化协作机制,开展面向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交通安全、能源安全等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科学评估和决策咨询能力。开展城市防洪排水设计、通风廊道规划、热岛效应评估和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东山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6.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精细化气候评估和预测,助力可再生能源高效开发和利用。持续打造 “清新福建·气候福地”、天气气候景观观赏地等气候生态品牌。共建共享风能、太阳能观测站网,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划、选址、建设、运行、调度等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游局、海洋与渔业局,东山生态环境局

17.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强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气象保障服务能力,提升生态气象监测评估能力。加强雷达、卫星遥感等新资料和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在生态系统保护中的应用研究。加强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加强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重污染天气潜势预报预警,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及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服务。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局,东山生态环境局

(六)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

18.优化气象人才发展环境。支持气象科技人员申报省、市、县级高层次人才项目(计划)。建立健全人才与创新团队激励保障机制,加大人才培养资金投入,构建以创新能力、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将气象教育培训纳入地方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支持气象局与高校、科研院所、上级业务部门等加强合作交流。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在气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加强人才服务和情感关怀,开展人才创新成果和科技人才先进事迹宣传,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气象局、人社局、教育局、科技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加强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各镇、各相关单位要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优化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好气象设施用地等要素保障,加强对《纲要》实施情况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开展气象高质量发展试点示范,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统筹规划。各镇、各相关单位要科学实施气象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推进气象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深化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气象服务供需适配、主体多元。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落实气象事业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确保气象部门干部职工享受同级地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将所需必要经费纳入县政府财政预算。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加大对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相关项目及运行维持经费的投入力度,建立可持续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为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财政局、发改局

(四)加强法治建设。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加强防雷、升放气球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联合监管。强化气象标准宣贯应用。构建气象“数字监管”业务体系。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

 

 

 

                                   东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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