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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山县委 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东委〔2023〕9号)

东委〔2023〕9号

市委、市政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之年。今年来,我县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规划两纲要”在我县落地落实,紧紧围绕“生态旅游岛·富美新东山”总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举措,着力推动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强化组织领导。我县严格按照省、市政府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并结合实际,出台《中共东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年)〉的通知》(东委法〔2022〕3)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从政策层面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同时,县委、县政府将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列为《2022年度东山县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考核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深化机制改革。一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县行政服务中心各进驻部门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按照“五级十五同”标准,进一步规范事项的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和基本编码信息等,促进同一审批服务事项在全省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2022年,我县政务服务事项总数共3413项,行政许可事项总数1074项,全类型服务事项2812项。其中“一趟不用跑”1025项,占比95.44%;“全流程网办”994项,占比92.55%;“即办件”766项,占比71.32%。二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县范围内直接取消“广告发布登记”等9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将食品经营许可等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1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对“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等6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优化审批服务。三是深化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设立项目代办中心,实施项目工程全生命周期审批代办服务,提出力争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100天”、竣工验收“最多30天”的目标。2022年,我县累计全流程代办总投资额约184.4亿元的36个省、市、县重点项目,相关工作典型案例“东山县深化‘三再’活动大力推行项目代办制提速审批服务”刊载于八闽快讯增刊,推出的“四个一”全程代办、跨部门跨领域项目审批代办2个典型案例入选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创新做法获人民网、海峡导报、闽南日报等多家媒体推广报道。四是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项目代办中心创新实行审批服务“一体化”,优化审批流程,全方位推动项目审批时间缩短为37个工作日,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对接全省统一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五是健全新型监管机制,打造“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模式,促进公平竞争。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填报工作,督促我县28个部门完成监管事项目录认领、检查实施清单、监管行为数据梳理与录入,通过“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强化部门间的联动监管和执法协作,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报送。年共归集“双公示”数据7317条,其中行政许可7150条,行政处罚167条。协同监管平台共42个部门归集涉企信用信息4969条,数据推送连接到省市大数据平台,构建了以信息公示为核心的监管格局。

3.推行清单管理。一是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 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8〕1号)等文件精神,坚持和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机制,共调整权责事项166项2022年,全县各部门权责清单共有4850项,其中:行政许可416项、行政确认54项、行政处罚2411项、行政强制152项、行政征收19项、行政征用4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监督检查458项、行政裁决12项、行政奖励15项、其他行政权力338项、公共服务178项、其他权责事项788项。二是根据《关于制定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通知》(漳委编办〔2020〕81号)有关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全县7个乡镇严格参照省委编办印发的《福建省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范本》,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东山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对乡镇权责清单进行认真梳理,共梳理出的乡镇权责事项207项,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后公布实施。三是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出台公布《关于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有关工作的通知》(东发改体改〔2022〕1号),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4.完善宏观调控。一是完善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清单制,继续大幅度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并实施动态管理,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二是坚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做法,及时调整充实东山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联络员,严格开展审查工作,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三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企业开办线上线下“并行”服务,积极宣传引导企业开办者通过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申请,实现全流程“一次办结”;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一站式服务”模式,建立企业开办帮办代办制度,企业开办实现十个环节一次办理;优化完善“照章同步”,积极引导本地免费刻章公司进驻“一网通办”;拓展深化“省内通办”、“异地代办”、“跨省通办”工作,打破地域、层级等受理限制,申请人可向本地提出开办企业申请。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5.创新社会治理。一是加强社会治理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等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完善行政诉讼案件诉前调解机制、争议协调会商制度、通报会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强化行政诉讼案件协调衔接;二是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等,组建“平安志愿者”、“信访评理员”、“人民调解员”等多支社会治理队伍,设立县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打造多部门合力化解矛盾纠纷新模式。三是大力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目前全县共有社会工作服务机构3个、志愿者服务组织597个、注册志愿者30250名。

6.优化便民举措。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积极探索推进“一件事”套餐服务共29项,新增士兵退役、残疾人证办理、新生儿落户参保缴费等3项;推进“e政务”自助服务一体机建设,构建15分钟便民服务圈,将群众需求迫切、流程简洁、操作便捷的高频服务事项入驻这一终端机,涉及公安、人社、公积金等20个部门,可为辖区群众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临时身份证明等260项查询打印服务,目前13台已投用;开展跨域通办,共涉及公安、交通、人社、医保等10个部门51个事项,让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不再“多地跑”“折返跑”,企业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全年共办理830件,其中跨省通办195件,省内通办635件。

7.强化生态保护。我县成为全市首个获评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县份,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制定《2022年东山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行动计划》(漳东环〔2022〕16号),从制度层面构建我县生态屏障。深入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行动工作开展,科学统筹日常监管、信访投诉和“执法大练兵”、“清水蓝天”、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排污许可、“静夜守护”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违法行为。一年来,共立案查处17家违法企业,查封4家,下达责令改正文书17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3份,罚款103万元。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

1.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司〔2021〕172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漳政办〔2020〕44号)规定的各项制度,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完善起草、办文、发文全过程监管的规范性备案审查管理制度。二是主动设置规范性文件专门文号,印发《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规范性文件专门管理,凡是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文件,全部经过县司法局审核把关。2022年共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文件483份,其中规范性文件36份。三是在中国东山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菜单中建立“规范性文件”子项目栏,专门用于公布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方便群众网络查阅和检索。

2.严格规范性文件报备。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一案一报”制度,2022年发布的36件规范性文件均已按程序及时向市司法局、县人大常委会报备,没有发现漏报、迟报或与法律、法规、规章或上位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现象。

3.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依据《漳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涉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内容的配套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函》《漳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涉及“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的函》等文件要求,组织对涉及计划生育、水能资源开发等规范性文件清理3次,目前县政府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16份。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

1.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扎实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主动对接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及漳州三和律师事务所,为我县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法律咨询及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公益法律服务。2022年,各法律顾问为挂点村(社区)累计开展法制讲座272场、提供法律咨询880次。

2.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制定《东山县人民政府工作规程》规定所有提交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专题会议纪要和重大经济合同,均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讨论,且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需列席县政府常务会。2022年,我县召开县政府常务会18次,各类议题共98个全部通过合法性审查,其中包含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经济合同20余份,为县政府依法行政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稳步有序推进,县委编办联合县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县加快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部署会,部署我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工作,确保机制建立、人员到位、工作有序。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东山县加快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估情况适时召开会议,对赋权事项进行适当调整;研究制定《东山县加快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明确部门任务分工及序时工作目标,统筹协调各部门共同推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分批次公布赋予各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三是坚持深入一线,县委编办联合县司法局,多次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座谈活动,听取乡镇和相关执法部门意见,征求改革建议,在充分考虑乡镇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形成《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各镇人民政府部分行政执法事项(第一批)的决定》和《东山县第一批赋予各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赋予各镇行政执法事项155项。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东山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促进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提高全县各级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效能。在全县推行法制员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基本设有专兼职法制机构或指定专兼职法制员,重大执法决定100%法制审核。

3.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召开2次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共139名人员参与2022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率达到64.03%,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制度和执法证件管理,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由县司法局联合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县法院、县检察院精干力量,定期开展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将相关发现问题及时予以通报。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走深走实,积极发扬司法部“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精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调解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建立调解前置新机制,将调解作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第一环节”,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1件,其中调解成功6件,调解率达到54.55%,实现大幅增长。 二是探索纠纷高效化解“新路子”,与闽南师范大学战略合作,组建“法治智囊团”,协助办理重大疑难案件2件,有效提高复议工作效率。三是推进听证审理常态化,构建当事人平等对话模式,加强证据收集、明晰案件事实,共召开听证2场次,有效促进重大经济案件定分止争。 四是建立行政复议“回访”制度,严格督促各执法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意见(建议)书。今年来,我县所有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意见(建议)书均已落地落实,有力提升全县行政执法水平,推动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2.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全是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出台东山县《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构建新时代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方案》(东委法办〔2022〕4号),通过推进落实“十项机制”、巧搭善用“十支队伍”、挖掘培育“十个品牌”等举措,有效聚融全县各种调解队伍资源,推进大调解工作格局全面建立。二是持续打造“海上的士”海上调解工作先进典型,畅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110”报警服务平台的对接,流转市民法律咨询及非警务事项,及时回应群众法律诉求。三是降槛扩援,简化法律援助程序,推出家庭经济状况告知承诺制和点援制等便民举措,实施预约、延时、上门、回访“四项服务”,推行“法律援助+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模式,对农民工讨薪工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人和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等主张相关权益的申请人直接免予经济困难审查,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做到“应援尽援”,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群众。2022年“12348”法律服务热线提供法律咨询1436人次、受理非警务事项180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65件。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回顾2022年,我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还存在以下短板:

1.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方式较为单一。目前只采取案卷评查和依法行政绩效考核两项措施进行督查,不足以全面督查了解各部门的进展情况。

2.行政执法能力与水平建设不足。专业法律人才仍较缺乏,执法队伍不强,我县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的新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3.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不够到位。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所需的硬件配备不足、执法记录仪不齐,设备使用频率不高;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配合度不高,部分重要文件未能及时提交本单位法制股或县司法局审查。

三、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县将继续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内容,坚持用法治理念凝聚共识、用法治手段推动发展、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加快法治东山建设。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继续贯彻落实《东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强市场监管,持续推进对各种规定和管理措施的清理,全面推行“双随机”监管方式,建立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创新社会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东山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方案。

2.优化依法行政绩效评估模式和内容。注重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内部考核和社会考核相结合,将考评结果纳入全县绩效考评范围,明确硬指标、硬要求。

3.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持续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加强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立案、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增加执法案卷评查频次;持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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