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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东山县地质灾害救援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东应急 〔2023〕5号

局各股室、中心、执法大队,各镇(区)安办:

现将《2023年东山县地质灾害救援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东山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14   

 

 

 

 

2023年东山县地质灾害救援

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3年,我县地质灾害救援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紧扣“三目标”,即以有效预防和遏制矿山事故发生为目标,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按照《“十四五”矿山安全生产规划》(应急〔2022〕64号)、《关于加强非煤矿山重点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矿安〔2021〕123号)、《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矿安〔2022〕4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矿山停产检修和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矿安闽〔2022〕101号)等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将上级关于地质灾害救援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等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一、进一步推进非煤矿山治理工作。深刻吸取周边矿山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省、市岁末年初矿山安全生产、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矿山“清单式”安全大检查等重点部署工作要求,编制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采取“清单式”安全大检查、“开小灶”检查督导,以及采取视频汇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受理举报等多渠道多方式强化监管督导;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基层和一线严督细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惩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然生产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解读服务,提高督导检查质效,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坚决避免简单化、“一罚了之”、“一停了之”以及“一刀切”现象。

二、扎实推进非煤矿山企业春节后复工复产。总体工作要求是“部门推动、企业发力、严格审核、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做到:一是“五职矿长”、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按《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题调研报告>的通知》(矿安闽〔2022〕84号)精神,配齐且到岗在位;二是职工培训必须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和工种能满足实际生产建设要求;三是隐蔽致灾因素必须普查清楚;四是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必须整改到位;五是矿山通风、排水、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通信联络系统和安全监测必须运行正常;六是符合《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七是建设项目手续齐全,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符合规定。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前隐患排查治理,并逐-进行安全条件自查确认,符合已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作业环境安全后,上报应急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未经审批核准不得擅自复工复产。

三、巩固完善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达标等级。依据《福建省安委办关于全面提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的意见》(闽安委办〔2022〕2号)、《福建省安委办关于全面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闽安委办〔2022〕93号),持续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工作,加强基建、生产非煤矿山安全评价,依照分析评估企业风险值,确定风险等级,对于已评定风险等级的矿山企业,根据企业风险变化,及时调整其风险级别,实施动态监管。强化《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矿安4号)落实,抓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矿山企业落实对各环节进行全面摸排,并对摸排出的风险制定管控措施,明确管控责任人,落实整改到位。

贯彻落实《福建省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实施。持续落实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鼓励新闻媒体曝光违法违规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动员鼓励企业员工举报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矿山安全生产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四、进一步加强企业科技强安、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宣贯,严格事故警示教育,严格落实“逢查必考”,提升企业员工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继续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不断促进矿山装备水平,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迭代升级。落实《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矿山安监局福建局关于组织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考试的通知》部署,要协调组织好非煤矿山企业“五职矿长”、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统一进行机考考试;其他从业人员书面考试的工作。

五、强化矿山企业应急救援能力提升。推动我县矿山企业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提升,提高我县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组织开展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达到“检验预案、磨合机制、完善流程、锻炼队伍、提升能力”目的。

六、进一步做好汛期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督导各区镇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或修编),进一步提升应对防范各类地质灾害包括矿山滑坡、漫顶、排洪设施损毁灾害处置能力。鼓励推动开展地质灾害救援,非煤矿山类专项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响应协同处置能力,提高地质防灾减灾救灾水平。

七、进一步完善地灾救援、非煤矿山应急专项预案修订。根据《漳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漳州市非煤矿山应急预案》的修订,及时完善我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非煤矿山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各区镇也要结合实际,做好当地地灾救援、非煤矿山应急专项预案制(或修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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