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中心、大队,各区镇安办,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市要求,为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严格监管执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党的二十大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现就2022年下半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检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重点检查内容
(一)批发企业
1.上半年安全专项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2.仓储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3.库区、库房及安全设施达标情况;
4.超标违禁产品清理处置情况;
5.产品流向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二)零售店(点)
1.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
2.零售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3.“下店上宅”、超量储存等问题整治情况。
具体主要排查内容分别见附件1、2。
二、检查形式和时间安排
2022年10月至11月,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开展。线上依托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施常态化抽查;线下分阶段开展企业自查、属地全覆盖执法检查及交叉互查。
(一)企业自查自纠。10月15日前,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对照相应隐患排查表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落实“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检查隐患问题清单、隐患问题整改台账和安全承诺)制度。批发企业要及时将自查安全问题隐患和整改情况录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二)属地全覆盖检查。11月14日前,我局完成全覆盖安全执法检查,对烟花爆竹企业(单位)按要求开展自查、落实“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制度、录入自查信息等情况进行核查。市应急局将根据应急部要求组织辖区内县级应急局进行交叉互查。各检查单位要及时将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录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和危险物品“一体化”系统,反馈被检查企业(检查覆盖率、县级交叉互查要求见附件3)。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强化统筹协调。制定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统筹安排,做好县级交叉互查工作,按时完成检查任务。市应急局将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未能完成检查任务(有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除外)的县级应急局进行通报、约谈。
(二)强化责任,落实隐患闭环。县应急局和烟花爆竹企业要落实问题隐患清单式管理,及时将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整改情况录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应急管理部门登录网址:https://yhbzlx.mem.gov.cn/lhdlxjk-aj、企业登录网址:http://www.yhbzxt.com,系统使用咨询电话:400-690-8080)。10月18日前批发企业完成自查隐患问题录入;11月18日前各县级应急局完成检查隐患问题录入,同时企业录入自查和执法检查查出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要切实加强问题隐患整改的跟踪督办,市应急局将跟踪督办重大隐患,县级应急局跟踪督办其他隐患,确保所有隐患问题闭环整改到位。11月,应急部危化监管二司将组织对部分地区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督导。
(三)加强检查,严格执法处罚。严格执法,做到应执法、尽执法、严执法,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罚、顶格处罚,并将违法违规单位及人员纳入失信名单。强化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产品的追踪溯源,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地区和单位协同查处。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强化行刑衔接,会同刑事司法机关对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四)跟踪调度,及时总结推广。认真核对填报的信息和企业录入信息情况,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加强情况跟踪调度,及时总结工作情况,梳理解决共性问题,归纳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附件:1.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2.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3.2022年下半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检查属地覆盖率
要求及县级交叉互查要求
东山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1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企业名称: 年 月 日
| 序号 | 主要排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 1 | 上半年安全专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是否已全部整改到位。 | |
| 2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并装订成册。 | |
| 3 | 是否建立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负责人值班带班、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买卖合同台账。 | |
| 4 |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是否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是否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5 |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工序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考核合格或取得相应资格。 | |
| 6 | 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是否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是否购进或者储存冒牌、超标违禁产品。 | |
| 7 | 是否每天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保管人员是否定期对储存仓库及储存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是否每天对库房内温度、湿度进行检测记录。 | |
| 8 | 是否按规定对零售经营者提供了配送服务,是否有零售经营者自行到仓库提取产品。 | |
| 9 | 仓库区、行政区、展览区是否分区设置,库区围墙是否完整,是否私自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在办公区及周边废弃房屋内储存产品。 | |
| 10 | 库房的防爆、防火、防雷设施和内、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GB50161要求,是否建设应用安全监控系统。 | |
| 11 | 库房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定员、定量、定级标识,储存药量是否超过核定储量。 | |
| 12 | 库房内产品的码放是否符合GB50161和GB11652要求。 | |
| 13 | 是否将危险等级高的产品储存在危险等级低的库房,库房是否储存不属于烟花爆竹的危险物品。 | |
| 14 | 是否建立符合AQ4102要求的流向登记表、供货和购买单位登记表、产品信息登记表,库区各库房是否建立了流向登记台账。 | |
| 15 | 产品包装箱上是否粘贴流向登记标识码并录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实际库存是否与系统登记库存一致。 | |
| 检查人: 企业签名: | ||
附件2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企业名称: 年 月 日
| 序号 | 主要排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 1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是否悬挂在醒目位置。 | |
| 2 | 主要负责人是否考核合格,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 |
| 3 | 零售场所的安全条件是否符合AQ4128规定。 | |
| 4 | 零售场所是否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 | |
| 5 | 零售场所是否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 |
| 6 | 零售场所存放产品数量是否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产品码放是否整齐、稳定且高度不超过2m。 | |
| 7 | 销售产品的外包装箱上是否粘贴流向登记标识码。 | |
| 8 | 是否销售冒牌、超标违禁及“假大空”等违规产品或专业燃放类产品。 | |
| 9 | 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区域外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 |
| 10 | 是否在零售场所内设置床铺,是否在零售场所外摆放烟花爆竹产品。 | |
| 检查人: 企业签名: | ||
附件3
2022年下半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检查
属地覆盖率要求
| 地区 | 检查单位 | 检查对象 | 检查数量 |
| 辖区内有经营企业(单位)的地区 | 省应急厅 | 辖区内批发企业 | 不少于20家 |
| 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 全部 | ||
| 省应急厅 | 辖区内零售店(点) | 不少于20家 | |
| 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 不少于30家 | ||
|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全部 |
县级交叉互查要求
| 检查单位(检查对象) | 检查对象(检查单位) | 检查数量 |
| 龙文区 | 高新区 | 按照县级检查覆盖率要求 |
| 芗城区 | 龙海区 | |
| 华安县 | 长泰区 | |
| 南靖县 | 台商投资区 | |
| 平和县 | 云霄县 | |
| 诏安县 | 漳浦县 | |
| 古雷开发区 | 东山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