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康美镇老旧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深刻吸取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遏制住宅电气火灾多发势头,根据《东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山县老旧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安委办〔2022〕15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老旧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康美镇老旧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康美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3日
康美镇老旧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遏制住宅电气火灾多发势头,根据《东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山县老旧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安委办〔202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刻汲取电气火灾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关口前移,实施精准治理,推动应急、公安派出所、消防、财政、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以老旧住宅小区、村(居)民自建住宅为重点,按照“明确范围、摸清底数、落实整改”的工作步骤,全面排查整改风险问题突出的居民住宅电气线路火灾隐患,实施“表下线”(表后电气线路)改造工作,有效遏制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排查治理工作,镇安办成立老旧住宅电气线路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安办牵头、镇消安委办具体负责。镇应急办、消防站、康美派出所、财政所、扶贫办、民政办、村建站、康美供电公司等部门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会商研判推进工作落实。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主要以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住宅小区、村(居)民自建住宅和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房改房为重点,特别是耐火等级低于三级的砖木结构居住建筑,可结合实际延伸至经营性场所、办公、厂房等场所。重点排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电气线路连接是否达标;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在每户增配4个1(即“1个漏电保护器、1个烟感报警器、1个灭火器、1个消防逃生面罩”)的基础上,对存在隐患的“表下线”进行改造。
四、治理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各村区全面开展辖区老旧居民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摸底工作,切实摸清存在突出电气线路火灾隐患的老旧居民住宅底数,建立改造底数对象库。
(二)开展电气改造。在每户增配“4个1”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表下线”隐患改造。一是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对重点改造装设漏电保护器,带有过电流,过电压、漏电保护三功能,一般环境选择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动作时间不超过0.1S。电表箱未经“电改”的应改造电表箱(金属材质喷塑,户外设置的需带遮雨棚)。电表箱应有接地,现场不具备接地条件时,应选用非金属材质计量箱。安装现场为潮湿、盐雾等易腐蚀、生锈环境的,应选用不锈钢材质或非金属材质计量箱。二是改造表下电气线路,线路应采用铜芯电线,其规格应满足用电负荷需求且不得小于2x2.5mm²,直接敷设,放置在可燃物上的电气线路应穿阻燃管保护,直接敷设,放置在可燃物上的插座应拆移至不燃物上。三是同步开展表外电气工程改造,康美供电公司同步对表箱及电源侧电力线路及线路密切相连的不符合规范的塔、杆及配电箱等基础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四是用好新型技防措施,鼓励(村)居民住宅户内安装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以及联网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对火灾事故实现早期报警和探测。建成“智慧消防”“智慧用电”平台的地区,可将前述数据接入平台。
(三)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常态化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各村区和有物业小区的物业公司常态化检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私拉乱接电线等电气类火灾隐患。二是引导村(居)民使用合规电器,通过入户宣传,劝导等方式,引导村(居)民对“三无”电器产品、“老国标”插线板等存在火灾隐患的电器设备进行更换。三是探索实行电气火灾意外保险,积极对接保险企业,发动村居民购买由政府统一参保的电气火灾意外保险。四是强化用电改造经费支撑。鼓励住宅小区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改造老旧线路。
五、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1月19前)。各相关单位应按照方案进行专题部署,明确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治理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11月19日至2022年12月31日)。村(社区)网格员对照《居民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排查(自查)表》(见附件1)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建立隐患清单,总结分析共性问题症结,汇总需要纳入“表下线”改造的名单,建立改造档案。
(三)集中改造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供电公司主动服务,根据用户负荷特点、房屋位置、线路走向、自然天气等因素提供技术支持。实行“一户一策”的改造,重点采取改造电气线路、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等措施,确实消除隐患。改造期间,坚持用户备料,积极引导用户自筹、众筹资金。
六、有关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
安办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推进,统筹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服务组,定期对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消防站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督促指导相关部门落实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职责,收集整理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在改造过程中的典型做法和突出问题。
村建、城监按职责负责提供老旧住宅小区、村(居)民自建住宅的底数清单,指导有物业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旧住宅小区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将改造工作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自建房整治等工作内容,支持住宅小区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改造老旧线路。
扶贫办负责提供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底数清单,将改造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工作内容。
民政办负责提供低收入群体(指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下同)底数清单。
财政所负责指导在改造过程中合理利用财政资金进行补助。
康美派出所负责协助开展排查摸底及电力安全的培训教育工作。
康美供电所应发挥专业优势,配合属地镇政府成立电力服务队、发动电力抄表员配合基层网格员检查表内电气火灾隐患,提出技术标准和整改意见,主动提供技术支持、培训教育等服务,确保改造满足相关标准和要求。
(二)形成工作合力。排查整治过程中,各村区、各部门应加强协作,定期研究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电气火灾隐患整治纳入旧村改造,乡村振兴,作为美丽乡村,美丽集镇,美丽县城“三美”建设和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社区)创建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
(三)强化宣教培训。组织网格员、康美供电所、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力量开展电力安全隐患整治业务培训,重点教授铜线替代铝线、配电线路容量、过载超负荷、电弧放电等常见性隐患辨识方法。利用各类媒体定期播放电气火灾案例和安全用电知识,加强社会面用电防火安全宣传。要做好对农村“表下线”改造相关政策宣传,取得广大农户的理解和支持,照顾低收入群体,酌情免收工料费。统一制作告知函,对隐患危险性和改造必要性进行签到式告知,激发村民改造意愿,引导村民自愿整改,主动改造。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可采用个人自筹、民间捐赠和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制定经费保障措施,切实落实经费保障。属于住宅小区公共区域的,鼓励使用公共维修基金。
(五)巩固整治成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特别是要找准问题症结,制定出合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要建立完善电气火灾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信息互通、联合治理、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确保电气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确保全镇火灾形势稳定。
各村(社区)在每阶段结束后7日内向报送《全镇居民住宅电气火灾隐息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2)。
附件:1.居民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排查(自查)表
2.全镇居民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治理情况统计表
附件1
老旧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排查(自查)表
住宅地址: 排查日期:
| 检查项目 | 排查内容 | 排查情况 |
| 正确选用电源线 | 进线电源有带漏电保护功能的空气开关 | |
| 室内电线选用铜导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²,铝导线截面积不小于4.0mm² | ||
| 电源插座及接线板不得使用伪劣产品 | ||
| 正确使用家用电器 | 电热水器和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宜敷设截面积4.0mm²的铜导线或6.0mm²的铝导线,同时安装相应的插座和空开 | |
| 不能用电炉、红外线取暖器、灯泡等器具烘烤衣物或其他可燃物 | ||
| 不得用铁丝或铜丝代替熔丝。不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电线上系、托或压物品,电线出现老化后应及时更换 | ||
| 电热毯不能折叠、受潮且通电时间不宜过长,养成人离开时关闭电源的习惯 | ||
| 使用电热器时严禁直接放置在可燃物(木质、塑料等)制作的台板上。电热器下面应放置瓷砖、石棉板等非易燃物制作的垫底,或设置专用的支架 | ||
| 检查家用电器线路是否老化,各种灯座、开关、插座表面是否氧化发黑积碳,防止发生接触不良造成跳火花引燃周围的易燃物或易燃气体而失火 | ||
| 电动自行车是否具有生产许可证,是否具备短路保护功能;是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以及家庭入户处停放;充电线路是否固定敷设,是否长时间充电(原则上不超过6-8小时) |
检查人: 检查时间: 户主(签字)
附件2
全镇老旧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治理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2年 月 日
| 镇(名称) | 排查老旧住宅(户) | 开展电气防火检测(户) | 安装漏 电保护 装置 (个) | 安装烟 感报警器(个) | 配置灭火器(个) | 配备消 防逃生 面罩 (个) | 改造表下电气线路(户) | 专项补 助资金(万) |
| 康美镇 | ||||||||
| 备注 | 1.本表每阶段结束后7日内报送镇安全生产办公室。2.本表的数据为累计数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