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落实6月21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精神,自6月8日至18日,10天之内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甘肃滨农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连续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近期,我县在省组织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一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中检查1家发现问题隐患12项(安全隐患6项、消防隐患6项),这说明我县危化品企业仍然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仍不够到位,未能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各区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进一步加强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全链条监管,督促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在其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均存在安全风险,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存储量大、集中,应急处置复杂、难度大,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造成严重后果,且大部分非生产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验,对危险化学品危害性不掌握、不重视,专业素质能力低、风险管控水平差,此类企业、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很高。各区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清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做好危险化学品,特别是非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罐区等储存场所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县安委会“99条”具体措施,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落实好安全生产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把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工作落到实处,推动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风险集中治理
从近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一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中,暴露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不够到位,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安委会印发《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全面抓好工作任务落实(详见附件)。一是抓好隐患清零工作。各单位要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整改工作要按照企业为主、部门监督的原则,实行挂牌公示、限期完成、指定部门、专人督办的制度,保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对拒不落实执法检查处罚要求、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反复出现违法行为、发生影响重大和性质恶劣的事故企业一律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并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向有关部门通报。三是强化特种作业管理。危化品企业在设备检修中涉及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要严格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执行。同时,企业要加强外协单位、承包商、劳务派遣单位入场资质审查,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四是推动信息化监管。依托漳州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强化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监管,实现线上线下风险隐患闭环管控。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实现达标创建和提升。五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积极通过执法检查示范、互查互检、对口协作互助、业务学习培训以及随机抽查暗访、通报约谈等多种形式方法,提升贯彻力执行力落实力。各辖区要通过集中治理,提升一批企业,整顿一批企业,关闭一批企业,提升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三、营造氛围,强化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
各区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大众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深刻剖析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化品引发事故的典型案例,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不组织、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化品活动。区镇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完善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化品行为奖励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奖励举报有功人员,营造有利于打击取缔相关非法违法行为的社会氛围,形成“政府组织、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落实举措,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当前正值汛期,各类灾害多发,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各区镇各部门一是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进一步完善汛期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确保反应迅速、处置得力、救援有效。二是督促辖区危化企业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力量,制定汛期值班安排表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落实领导在岗带班,确保突发状况下快速应急响应、落实应对措施,一旦发生重大险情或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组织抢险,做到快速响应,有效施救,妥善处置。三是督促辖区危化企业做好罐区和仓库的巡查,尤其要对储存遇水自燃、遇水反应分解的危险化学品仓库进行全面排查,做好防雨淋、防潮和水淹措施。
附件:东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措施清单
东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
附件
东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措施清单
| 序号 | 工作措施 | 具体任务 | 责任单位 | 进度安排 |
| 1 | (一)创新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机制。 | 强化危化品安全专业监管和统筹协调,参照市安委会,设置危化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和专家组 | 县安办 | 2022年6月 |
| 2 | 落细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我县《实施方案》要求,强化职责、细化任务,实施清单化管理。强化督导通报和巡查考核,建立月通报、季会商、半年分析、年终考评机制,按时完成《实施方案》重点工作和《三年行动方案》任务。 | 县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东山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局、东山港航服务中心等部门分工负责 | 2023年1月 | |
| 3 | 全面落实《东山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各区镇将危化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任务落实到责任人,制定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每季度跟进、通报,突出问题,精准协调、精准突破。 | 各区镇,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东山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东山港航服务中心 | 2023年1月 | |
| 4 | (一)创新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机制。 | 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强化执法监管,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坚决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实现重点监管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 | 各区镇,工信局、城管局、应急局、东山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 | 2022年11月 |
| 5 | 研究出台具体措施,建立完善与区域发展相适应的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危化品贮存的港区、区镇应建立监管责任制和长效机制,落实落细监管执法责任,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 | 各区镇 | 2022年11月 | |
| 6 | (二)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 严格落实福建省危化品“禁限控”目录,严格限制涉及光气化、硝化、重氮化、偶氮化工艺和硝酸铵、硝酸胍、硝基苯系物等爆炸性化学品等高风险项目,严控高风险项目通过产业转移落户。 | 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东山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分工负责 | 2022年11月 |
| 7 | 对硝酸铵、硝化、光气化、氟化等企业排查“回头看”。 | 应急局 | 2022年11月 | |
| 8 | 开展危化品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综合大型装置、高危装置、服役年限等因素,确定安全风险等级,督促建立“一装置一策”,分类实施淘汰退出、改造提升、严格管控等措施,加强安全运行监控,分步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 | 县应急局牵头,县工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 | 2022年11月 | |
| 9 | (二)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 防控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开展管道占压、交叉穿跨越等隐患整治“回头看”,落实隐患整改闭环。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运输等其他专项规划衔接。完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监测预警管控措施,强化地企联动,全面排查管道内外检测、腐蚀防护等本体风险管控情况,更新改造隐患集中管段。 | 县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分工负责 | 2022年11月 |
| 10 | 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规范建设、管理危化品道路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危化品运输联合执法检查,有序推进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严格管理罐车检验、登记、办理道路运输证;督促企业定期检验存量罐。开展危货运输环节安全整治,严格落实车辆、人员、罐体、运单和货物的查验制度;全面推广危货电子运单,提升企业电子运单使用程度,督促企业及时录入福建省危险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深入排查化解事故多发路段时段、敏感脆弱地区、港口企业储罐等重大风险。 | 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信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 2022年12月 | |
| 11 | 建立废弃危化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并“回头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废弃危化品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 东山生态环境局、应急局分工负责 | 2022年11月 | |
| 12 | (三)强力落实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 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推进重大危险源督导检查,健全完善“消地协作”工作机制,完善在线巡查、督办等功能应用,推动线上线下监管融合,构建重大危险源常态化安全管控制度。 | 县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 | 2022年11月 |
| 13 | 重点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化建设,推进基于信息化的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建立数字化监管平台。 | 县应急局 | 2022年11月 | |
| 14 | 持续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推行“互联网+监管”、“执法+专家”模式,分级分类对危化品存储企业等开展精准指导帮扶。 | 县应急局 | 2022年10月 | |
| 15 | (四)加强危化品专业人员能力素质培养。 | 根据本县危化品安全风险状况、企业数量和执法难度等监管需求,做好在职监管人员的再培养、再提升;科学合理配备专业监管力量,加强监管人员队伍的业务能力培训;加强专家队伍建设,解决危化品安全人才严重短缺问题。 | 县委组织部、教育局、应急局分工负责 | 2022年11月 |
| 16 | 强化在职员工安全培训,实施危化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对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进行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 县应急局、人社局分工负责 | 2022年11月 | |
| 17 | 依托漳州市应急管理局、培训机构,进一步完善各项特种作业实操考试,推动化工安全学科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 | 县应急局 | 2022年11月 | |
| 18 | (五)建立危化品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平台。 | 运用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立危化品企业“线上一企一档”;以国家危化品登记系统升级改造为契机,推进危化品企业实施“一企一品一码”管理,为实施全生命周期精准监管提供基础支撑。 | 县应急局牵头,县工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分工负责 | 2022年10月 |
| 19 | 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通过系统研判安全风险并承诺公告,确保温度、压力、液位和气体浓度等参数接入系统,实现重点场所在线监控全覆盖。逐步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建立信息平台,开展线上隐患自查、自纠、自改,并推进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过程管理、人员定位、智能巡检等应用场景的建设。 | 县应急局、工信局分工负责 | 2022年11月 | |
| 20 | 升级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扩展系统功能和联网接入范围,区分特别管控、重点关注和一般监管,精准强化线上线下融合监管,逐步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常态化机制,推动地方跨部门危化品监管信息共享,实现部、省、市、县与企业上下贯通、联网管控,打通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执法监管+信息化平台”全链条。 | 县应急局、工信局分工负责 | 2022年11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