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和管委会,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3月31日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东山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4月12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东山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充分吸取东航“3·21”坠机等事故教训,有效解决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责任不落实、风险预控体系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中央提出的15条措施和安全防范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县委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两手抓,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严厉查处一批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结束。主要范围是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镇,行业主管部门,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液化气天然气、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业机电、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道路、水利工程)施工、渔业生产、乡镇船舶、港口物流、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民爆物品、非煤矿山、学校、景区非景区景点等行业和领域。从四个层面全面对照检查。
三、检查方式及责任分工
(一)主要方式。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分阶段、直接进行、过程监督、失职追责。采取“企业单位自查自纠、行业部门专项检查、行业部门交叉互查、安办综合督查”,邀请纪委监委,效能办,县委、政府督查室参与等方式进行。
(二)责任分工。按照“分级属地、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各区镇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所属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所属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督查;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自身”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工作。
(三)实施过程
1.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各类个体工商户都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和时限,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开展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方案措施,要经本单位主要或分管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工会、职工监督。
2.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全过程检查督查,其他配合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抄送县安办,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3.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原则,各区镇要逐级动员发动,根据辖区实际和特点,周密部署,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做到网格化、全覆盖、无死角,查隐患,抓闭环,跟踪督促隐患整改情况,要认真研究解决本辖区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痛下决心,投入资金,根治安全痼疾。
4.各区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综合运用全面督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跟踪检查、突击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提倡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对属地、部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5.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业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验收。要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或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重点督查检查内容
(一)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各镇党委
1.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情况;
2.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情况;
3.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及时明确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及时了解下级党总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按照“一岗双责”规定和职责分工,组织本辖区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情况;
5.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监管任务相适应和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6.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党委工作检查内容情况;
7.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情况;
8.支持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和文化引领,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等情况。
(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
2.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情况;
3.统筹推进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情况;
4.组织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和检查考核办法情况;
5.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按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具体抓好贯彻落实; 安排部署本辖区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和重点检查指导工作,研究解决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情况;
6.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强应急办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设立专项资金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情况;
7.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情况;
8.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认真组织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等情况。
(三)行业部门
1.把安全生产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职责清单,明确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按照“三个必须”原则,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
3.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情况;
4.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资源配置、科技创新、产业政策等方面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在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审核转报,行业准入条件审核转报等方面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5.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规范安全风险辨识标准规范、分级管控制度,对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分类、分级管控情况;
6.统筹推进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情况;
7.开展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情况。
(四)生产经营单位
1.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责任落实情况;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证照和许可,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3.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
4.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情况,高危行业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情况;
5.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情况;
6.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组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与员工收入、晋级等挂钩,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情况;
7.定期排查、全面辨识、动态更新、严格管控生产工艺、设施设备、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情况;
8.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实施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等隐患排查治理措施情况;
9.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和建档,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对具有较大或以上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运行、巡检、维修、保养情况;
10.对爆破、吊装、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登高,设备大修、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油罐清洗、临时用电、涂装、危险品装卸,以及涉及重大危险源、油气管道、临近高压输电线路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情况;
11.外包等业务安全管理,包括:资质审查、明确职责、技术交底、过程管控等情况;
12.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等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实战演练等情况;
13.遵守事故报告有关规定,按照报告时限、内容、方式、对象等要求,及时、完整、客观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情况;
14.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各区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明确工作职责,做到动员部署到区镇、责任落实到一线、监督检查到生产经营单位。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各区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制定工作措施,协调联动、通力协作,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要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特别是新《安全生产法》的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县安办不定期组织抽查,将抽查结果作为“四季竞赛、五大比拼”和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
(四)加强宣传,严肃问责。各区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请各区镇和县直各部门于4月22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及联络员名单、联系方式,于2022年6月24 日、12月20日和2023年3月15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总结报县安办。联系电话:5888250,电子邮箱:dsxab5888250@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