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东山县抗震救灾地质灾害救援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各股室、中心、执法大队,各镇(区)安办:
现将《2022年东山县抗震救灾地质灾害救援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东山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21日
2022年东山县抗震救灾地质灾害救援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全面进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我县抗震救灾、地质灾害救援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始终坚持政治统领,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守“两个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应急管理责任担当,切实将上级关于抗震救灾、地质灾害救援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等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一、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
1.持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1月5日国家应急管理部召开的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对照“两个根本”,深入攻坚拔寨、啃硬骨头,巩固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破解非煤矿山监管深层问题。以严厉打击非煤矿山10类严重违法行为和排查整改48项重大事故隐患为抓手,持续推进省市安委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工作部署向纵深发展。对于已有成效的要巩固提升、已经破题的要深入攻坚、没有破题的要重点突破,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2.时刻保持安全生产警钟长鸣。认真贯彻《福建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近期矿山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要求,深刻汲取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西庄镇西沟村盗采煤炭矿点“12·15”透水事故和我省2018年龙岩市永定区鲤坑煤矿“12·15”瓦斯(窒息)等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度国务院安委会现场考核巡查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切实抓好属地非煤矿山隐患问题整改,狠抓安全风险防控,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全面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治,督导非煤矿山企业及从业员工自觉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坚决杜绝各类矿山生产安全事件发生。
3.认真制定实施年度矿山监督计划。各区、镇安办要对于属地持证非煤矿山要实施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依法监管精准执法,即“重点监管”,就是对生产矿山、新建机制沙矿山、上年度被处罚处理矿山、上年度检查隐患问题较多的矿山列为重点监管,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就是立足“两个根本”(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紧紧扭住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放,以铁的手腕、铁的标准、铁的面孔严格矿山监管执法,持续推进非煤矿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
4.扎实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对于列为重点监管执法范围的非煤矿山,监管执法频次区、镇不得低于4次/年、应急管理部门不得低于4次/年;列入一般执法检查矿山监管执法频次不得低于1次/年。根据省、市、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部署要求,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5.扎实做好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春节假期后确保非煤矿山依规有序复工复产和安全稳定运行,是每年一项重要的督导工作。总体工作要求是“部门推动、企业发力、严格审核、安全生产”。一是及时制定复工复产方案。监督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制定相应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全面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前隐患排查治理,按照规定逐项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防护措施,并逐一进行安全条件确认,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作业环境安全。二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根据《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试行)的通知》(闽应急厅办〔2020〕24号)要求,认真对设备设施、场地和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自查,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对于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待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严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仓促开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职工岗前培训,特别是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关键人”(即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管理人员等)以及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开展新修改《安全生产法》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规规范的宣贯,以及对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做好教育培训记录。三是严格复工复产程序。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按照规定逐项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防护措施,经自查符合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后上报应急管理部门审批,未经审批核准不得擅自复工复产。严格把好企业复工复产条件审核,逐矿检查把好安全关。加强外包工程管理,加强动火作业、爆破作业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复工复产,严防仓促开工、突击生产等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四是确保有序安全生产。靠前服务,主动作为,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和领导带班制度,细化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健康安全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稳定运行。复工复产前,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确保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到位到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确保每个班组作业人员都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6.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风险源头治理。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一是推进构建“一体化监管”机制。根据“三个必须”要求,积极推动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压实非煤矿山企业风险隐患排查的主体责任,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非煤矿山企业责任落实的安全隐患闭环治理格局。二是推进落实企业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规定,按照工贸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南,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所辖区内各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实现安全风险纵深防御、关口前移、源头治理隐患治理机制建设,力求推进非煤矿山企业提升自我约束、自我纠正、自我提高防控生产安全事故能力。三是推进对接“互联网+执法专项”建设。根据应急部的部署安排,要督促所辖区内各非煤矿山企业登录漳州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录入完善基础信息,建立“一企一档”的电子信息档案,逐步深化互联网+执法功能应用,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信息化建设。
7.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持续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工作,加强新建非煤矿山安全评价,依照分析评估企业风险值,确定风险等级;对于已评定风险等级的矿山企业,应当根据企业风险变化,及时调整其风险级别,实施动态监管。持续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持续在非煤矿山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非煤矿山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行动,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8.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演练”活动。继续结合新《安法》宣贯,重点学研涉及矿山监管处罚等规定,组织各类提升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执法培训活动,增强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意识,提升抵御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让安全生产入脑入心。开展各类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促进矿山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救援能力和水平的提高。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9.加强汛期风险防范。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暴雨、洪水、泥石流、台风等灾害预警信息,强化度汛应急准备。指导督促各矿山企业在风险评估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防范矿山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开展汛前实战演练并做好防范工作。强化应急值守,加强对矿山易发险情区域巡查,及时发现隐患并予以排除,暴雨期间和汛情紧急时,有关部门和企业相关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矿山主要负责人及包保责任人要带班值守,临战待命,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启动响应,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二、加强抗震救灾体系建设
10.健全落实抗震救灾机制职责。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暨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的意见>的指通知》(闽震指明电〔2021〕1号)要求,协调、督促落实本辖区防震减灾救灾工作,衔接好“防”和“救”责任,确保协同高效。
11.加快构建抗震救灾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长宁6.0级地震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对贵州水城“7.23”特大山体滑坡灾害重要指示,加快构建完善抗震救灾协同联动应急响应。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与地震部门协调配合,依法依规及时完善适应当地的地震应急预案,构建形成抗震救灾协同联动工作机制,衔接责任链条,形成整体合力。
12.持续做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排查。根据东山县关于《东山县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协助持续开展危化品厂库抗震性能、应急避难场所排查治理等工作。
三、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13.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点档案。加强与属地自然资源部门配合,及时掌握(更新)本辖区地质灾害点、高陡边坡点情况,建立健全信息资料档案,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处置奠定基石。
14.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机制。积极配合属地年度地质防治方案依法编制工作,并将应急救援工作要求纳入相关内容。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对属地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行编制(或修订),构建及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机制。
四、主动作为做好其他重点工作
15.加强监管队伍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政治统领,捍卫“两个确立”、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指导应急管理队伍和监管监察业务建设工作全过程,打造“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应急管理队伍。必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切实扫除非煤矿山领域黑恶势力。依照东山县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及职责分工,持续推进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持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持续推进矿山污染源头排查、矿产资源领域生态环境源头治理暨深化打击违法采矿行动。
16.积极营造宣传培训氛围。结合2022年“宪法宣传日”、“防灾减灾宣传日”,以及安全生产“进矿入区”、“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借助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广电媒介等形式多样的方式,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地质灾害救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大众、非煤矿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的提升。加大对企业人员持证、新员工“三级”教育、日常培训的检查力度,倒逼企业认真开展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