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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22年东山县渔业安全生产和渔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东海渔〔2022〕7号

局属各相关单位,各镇海洋与渔业站:

现将《2022年东山县渔业安全生产和渔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  

                                                    2022年2月23日        


2022年东山县渔业安全生产和渔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统筹发展与安全的要求,以省委、市委、县委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为契机,以完善渔船安全治理体系为目标,以渔船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系统管理为主线,以渔业生产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载体,以海上渔船安全治理为抓手,多管齐下,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渔船水上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增强主体责任意识

1.让渔民应知尽知。会同海警、海事、公安海防、妇联、司法等相关部门(单位),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用渔民“听得懂、喜欢听、记得住、能去做”的方式,对所有渔船船东船长及其家属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宣传普及渔民在渔船安全生产中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职责责任、风险防范、应急处置、海洋气象、安全救助终端使用等知识、常识、技能和习惯。创新渔业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方式,组织所有持证不适任的职务船员和未经培训考试合格的无证渔工参加安全技能培训,确保船员掌握并熟练运用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各项技能。

2.让渔民喜闻乐见。组织成立各重点村(居)和渔业公司老船长“讲经队”,不定期举办老船长“讲经”活动,邀请老船长传授渔船安全航行作业、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等实际技能、经验和方法。分级建立以船东、船长为主体的“讨海人”微信群,以微信群作为渔船安全生产宣传新阵地。开设渔船安全宣传专栏,伏休期间每周滚动播报一次,开渔前一周内每天滚动播报渔船安全生产常识、技能等。编写、分发渔民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宣传材料,并动态跟踪掌握船东船长及其家属等相关人员的学习使用情况。结合实际,开展“安全生产月”、 “《安全生产法》宣传周”、“119全国消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营造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二)加强保障能力建设,夯实安全本质基础

1.增强渔船本质安全保障。推进海洋渔船更新改造,建造符合标准船型要求的玻璃钢质或钢质渔船,提高渔船稳性和抗风等级。严格设计图纸审核、开工建造监督、航行试验和初次检验,严格配备、置放渔船救生、消防、通导等安全设备,严格安装、使用北斗示位仪、AIS等安全救助终端,保证渔船安全技术条件。推进渔船安全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配合实施大中型海洋渔船安装“插卡式AIS”设备项目,推广使用“海上通”、“海上鲜”等卫星通信先进设备,推广使用水上新型救生设备健全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和保障机制,深入开展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渔船航行、作业安全

2.促进依港管船管人管安全。加快推进渔港综合建设,完善防波堤、护岸、码头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及渔港管理房、照明、消防、监控、导航、广播、LED显示屏等配套设施,增强渔港防灾减灾功能。推进施行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督促船东船长在渔船出港时或出港前2小时内报告渔船出港情况,在渔船进港时或进港后1小时内报告渔船进港,实时掌握重点渔船动态。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积极响应推进二级渔港、避风锚地设立渔港监督暨执法中队,加强渔港水域日常巡查、渔船进出渔港检查、渔船进出渔港报告抽查核查,拦截港内渔船做到“五不出海”

(三)深化渔船日常管理,狠抓基层基础落实

    1.推进沿海镇村渔船安全生产日常规范化管理积极协调乡镇着力解决船管员留不住、业务不熟、能力不强等问题,重点抓好镇村船管员队伍补录扩充、履职能力建设提升、示范船管站和示范船管中心创建、船管员先进典型培育、船管员激励机制的全面落实,巩固、扩大全面运行成效,为全县推进镇村渔船安全生产日常规范化管理出模式、出做法、出经验。

2.建立落实干部挂钩渔船长效机制。推进渔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动落实干部挂钩渔船制度,定人联村、联港、联船、联户、联人,落细落实“三勤(勤联络、勤说教、勤上门)四知(知船、知人、知事、知法)五防(防违规、防事故、防越线、防输入、防台风大风)”责任,实现“人盯人、人盯船”。加强渔船编队生产管理,督促海上渔船“抱团”航行、作业或停泊,做到全程紧密结伴、险情第一时间互助互救。落实陆海通话制度,定时联络海上编队编组渔船,确认船只及人员安全情况,督促渔船船东船长落实机舱值班、驾驶瞭望、遵守海上避碰规则安全措施

3.健全落实渔船安全全员管理机制。督促渔船船东、船长、船员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船员安全行为规范,促进渔船安全生产自我管理。构建渔船安全群防群治网络,发动渔民家属每天登录“福建海洋预报”“船讯网”等网络平台,看自家渔船在海上作业时的船位、看自家渔船作业海域的天气海况促进渔民家属共管。加强渔船安全风险提示,提示负有共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或具有债权债务利益关系的相关单位和个人,督促船东船长落实渔船安全隐患整改促进相关责任单位和利益个人共管推进渔船安全生产组织化管理,加大渔船组织法人化建设,支持、引导发展渔船民合作社、股份公司、协会、同业公会等专业组织,促进行业社会组织共管。

(四)强化风险管控,推进源头治理

1.实施渔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分类管控。综合考虑渔船事故起因、诱因、伤害方式、风险源和风险点,科学划分渔船安全生产风险类型。制定渔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办法,按照风险受控程度及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科学划分渔船安全生产风险等级。深入分析渔船安全生产主要风险点及其危害后果,实施渔船安全风险等级动态管控,对不同安全风险等级的渔船实行差异化执法检查措施。加强渔船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制定落实渔船重要部位重要岗位的安全风险清单及其防控措施清单。

2.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制定实施《渔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指导检验、执法人员规范排查治理渔船各部位、各设施设备隐患,引导渔民防范化解渔船安全风险。建立落实渔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标化管理机制,坚持日常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紧盯事故隐患和致命问题,排查渔船重要部位、点位和岗位全覆盖,不留隐患盲区、死角和漏洞。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和“清单化、表单化、项目化、责任化”的要求,督促船东船长等主体整改隐患到位

3.强化海上渔业安全打非治违。以渔业生产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为载体,统筹推进、叠加开展防范商渔船碰撞、封港清查、屯兵海上等专项执法行动,突出国家重大活动、法定节假日、异常天气影响等重点时段,盯住异常天气习惯出海作业、习惯在渔港外1~2海里水域停泊、习惯在异地停泊、核定或实际乘员10人以上、定位终端经常上线异常、有违法违规处罚记录等6类重点渔船加大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突击执法、动态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渔船“四超两改”、职务船员缺配、船员无证上岗、涉渔其他船舶违法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严执法、重惩戒倒逼渔民自觉遵守渔业安全规定和海上交通安全规则建立落实渔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与执法查处比对机制,确保应罚尽罚、处罚到位

(五)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渔业安全生产治理攻坚

1.持续推进渔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照《东山县推进渔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等要求,逐项压实工作责任,落细落实改革发展措施。结合实际,健全落实渔船安全生产日常规范化管理、源头管控、安全准入、风险分级分类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诚信体系建设、违法违规举报奖励等监管制度机制,增强渔船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治理活力和治理效力。

2.持续推进渔业生产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聚焦渔船、渔港、养殖渔排、涉渔其他船舶、渔业船员培训机构和相关生产经营服务机构等35个方面的问题,全面排查渔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落实“闭环管理”“限时治理”,实现“见底清零”建立落实自查自纠、联防联控、监督检查、分级分类处置、联络和信息报告、问责追责等工作机制,以制度机制来规范并促进三年行动取得较好成效。

3.持续推进海上渔船安全治理攻坚。开展海上渔船安全治理“再落实”行动,围绕方案既定的6项“硬”任务、19个治理项目,全力攻坚推进。成立工作专班,确保有专人负责汇总、上报海上渔船安全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聚焦渔船进出港报告率低、进出港渔船检查核查力度小、宣传教育不接地气、船员培训力度不大、“三无”船舶有增无减、非法违法捕捞屡禁不绝等老难题,组织专项治理,落实整改到位。

4.持续推进防范商渔船碰撞攻坚。会同海事、海警等相关部门,深化商渔船专项治理,积极防范渔船与商船碰撞分发“海上渔船消灾避祸图”,教育船长熟悉、牢记商船习惯航线及防范商船碰撞措施。教育渔船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查处海上渔船擅自关闭AIS终端、擅自拆卸(拆移、损坏、屏蔽)定位终端、未正确显示号灯等违规行为。改进渔船导助航设备,增加常用VHF通信频道,拓宽商渔船海上沟通协调能力。

(六)加强渔业消防安全管理,消除火灾事故风险

1.压实渔业消防安全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严格落实渔业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定期分析渔业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健全渔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机制,拧紧渔业消防安全责任链条,逐级压实渔业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渔业消防安全管理。

2.提高渔业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把渔船渔港防火安全纳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内容,通过举办消防讲座、分发消防安全知识手册等形式,结合渔船火灾事故实例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增强渔业生产经营主体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渔业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全面普及渔业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促使渔业从业人员做到“一懂三会”(懂得本岗位火灾危害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使用灭火设施、会逃生自救)。

3.加强渔业消防安全整治。结合港口巡查、上船执法检查等工作,拉网式排查、闭环化治理渔船渔港消防设施设备缺失、老化、失效等隐患,督促船长加强渔船机舱、驾驶室、厨房等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管理。对擅自在渔港内明火修船作业、燃放烟花爆竹、装卸或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七)严格值班值守,守住渔业安全应急管理阵地

1.强化预警预报。拓展村(居)、渔港执法中队、渔船民专业组织、“讨海人”微信群等预警阵地,构建多层级多维度预警服务工作网络。建立落实天气海况分析预警制度,每日分析研判我县沿海及我省各大渔场风、浪、雾等因素对海上渔船安全的影响,及时发出海上大风、大浪、大雾、强对流等预警信息,提醒海上渔船提前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单船、不夜间、不超抗风力、不超装载冒险出海。发挥村(居)及渔港执法中队的作用,落实干部包船联人制度,确认管理的渔船已知悉预警信息并采取正确的防范措施,确保预警到位

2.严格终端管理。按照《漳州市渔船北斗示位移离线追踪核实规程(九条)》的要求,加强系统平台监视,及时发现、核查并处置渔船单船远离他船、终端长时间下线、船位经常一动不动、航行轨迹高度重叠等存在故意关闭终端逃避监管或可能引起“失联”处置的情况,确保渔船动态不离日常监管视线。将系统记录离线3次以上的渔船名单通报给执法中队,加密执法检查。渔船未按规定安装北斗示位移,擅自拆卸转移、故意损坏、故意屏蔽北斗示位移的,责令停航整顿,并依法依规处理。

3.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应急救援技能培训和实操演练,促进提升渔民海上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加强与海事、东海救助飞行第二大队等的联络协作,建立群众性渔业救助队伍,增强海上渔业救助合力。对确实或疑似发生的渔业水上安全突发事件,按照应急预案和《海上渔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操作规程(十条)》的要求,组织、调度、指挥海上渔船,协调公务及专业救助船舶或直升飞机,进行快速、有效处置,尽最大努力救助遇险船舶和船员,并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及处置进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省《实施细则》和市《实施办法》,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渔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要为根本目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做到守护渔船渔民安全知责、明责、负责、尽责。

(二)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亲力亲为、牵头抓总;分管领导要主动作为、积极担当,严格落实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勤于下沉基层抓具体、抓落实、解难题、促推进;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落实分片挂钩督导责任,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齐抓共管。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组织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不得力、开展渔业执法打击不严厉的,县局将视情采取通报、约谈、督办等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相关规定提请有关部门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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