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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漳州市东山生态环境局 > 公示公告

东山县实验幼儿园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东山县实验幼儿园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单位东山县自然资源局
地块基本信息公示类别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现状用地类型工业用地
公示时长15天公示时间2022.01.19-2022.02.03
行政区划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地块面积(m2)55937.11(83.905亩)
地块规划用途二类居住用地地块详细地址东山县城西埔城区东部西坑村(东山县实验幼儿园东侧)
经度117.434493纬度23.709884
报告编制信息调查起止时间2021-9 至 2021-10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闽南师范大学联系人凌云联系电话13799051****
编制单位详细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
土壤是否超标土壤超标污染物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地下水超标污染物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信息反馈联系人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土地使用权人类型政府土地使用权人东山县自然资源局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

东山县实验幼儿园东侧地块项目位于东山县城西埔城区东部西坑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7.434493º、北纬23.709884º,地块规划用地类型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55937.11m2(83.905亩),其中建筑密度≤23%,绿地率≥35%(见图3-8)。该地块原先为农业用地,2006年以协议出让方式提供给东山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总公司作为通用厂房项目建设用地,但实际并未开发,一直作为农用地使用,2021年7月政府收回作为储备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45号)、《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漳政综〔2017〕45号)、《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东山县实验幼儿园东侧地块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了解东山县实验幼儿园东侧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受东山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闽南师范大学承担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东山县实验幼儿园东侧地块位于漳州市东山县,地块东至西坑村,西至东山县实验幼儿园和世贸云镜小区(建设中),南至西坑村,北至乾贵广场(建设中)。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434493º,北纬23.709884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55937.11m2(83.905亩)。地块2006年以前一直是西坑村农田用地,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山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总公司通用厂房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漳政﹝2006﹞地182号)的文件内容,同意以协议出让方式提供给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发展总公司作为通用厂房项目建设用地,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由于历史原因,虽然土地由农用地变更为工业用地,但地块一直作为西坑村农用地使用,地块历史上并没有工业企业。2021年7月东山县人民政府同意收回该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政府储备用地(东政地﹝2021﹞17号),此后开始对地块上农作物进行平整,目前地块土壤呈自然裸露状态,无回填土。

二、调查结果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得出以下结论:

①本次调查期间,收集到的资料包括调查区域地质勘察资料、历史卫星影像图、调查区规划图等资料,调查地块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②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无污染源,未发现污染痕迹。地块周边主要为住宅区,周边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

③地块采用系统布点法共布设37个采样点,通过快速筛查检测重金属13种指标和总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指标的含量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④地块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开展过污泥堆肥活动;没有监测数据表明土壤及地下水存在污染;

综上所述,本项目调查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的采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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