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东山县卫生健康局 东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东山县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东卫2020〔100〕号)、《关于印发东山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方案(2019)的通知》(东卫2019〔72〕号)、《关于印发东山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东卫2018〔178〕号)安排,2020年12月22日-25日,县卫健局组织对7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药物制度等进行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工作扎实有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2020年,全县累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208495份,建档率92.25%,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1.81%,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89.17%,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86.9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92.36%,项目实施取得一定成效。
(二)家庭医生签约
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均能认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2020年,全县共签约107078人,签约率47.37%,重点人群签约56447人,重点人群签约率82.9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签约2524人,实现应签尽签。
(三)基本药物制度
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本能建立药事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补助资金。配备基本药物,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做到药品分类存储,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进出库帐目清晰,无过期、失效、变质、虫蛀药品。严格执行处方点评和药师审核处方制度,开展药师处方点评工作。通过开展基层内部考核和对村卫生所开展督导、考核,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一是部分档案信息填写不完整,存在空漏项,联系电话多为空号或停机。二是发现个别重点人群未按规范要求进行管理,档案随访表和体检表记录不一致。三是档案自查整改需加强,及时清理重复、无效档案。
(二)健康教育。部分单位订购资料未达要求,讲座受众面小,参加讲座人数不足。
(三)预防接种。一是预防接种证填写不规范,不完整。二是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个别疫苗批号信息和生产厂家等信息与接种证不一致。三是温度监测电子记录未按月导出。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一是个别儿童未按相应体检频次为儿童进行健康检查,未检测血红蛋白流动儿童和高危儿管理不规范。二是母子健康手册发放不到位,填写不完整。三是体检内容未及时录入电脑,体检表存在空漏项。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一是部分单位电话核实早孕建册率未达考核指标要求,个别档案填写存在空漏项。二是个别高危诊断错误,未按妊娠风险评估标准进行分级。三是产后访视不及时,未在出院7天内访视,访视时间与档案记录时间不相符。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一是部分档案完整率不高,体检表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体检项目缺漏,老年人B超未完全覆盖。二是老年人体检后的健康管理工作有待加强,个别体检异常的未进行健康指导或建议进一步往上级医疗机构转诊、治疗。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一是档案整体质量不高,部分体检表、随访表存在空漏项,如:用药情况、现场主要健康问题等。二是对档案发现的问题及评价、指导不够,控制不满意未在两周内再次随访。三是部分单位未完成县级下达任务数。四是部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档案缺少疾病证明,个别体检患者未做辅助检查,个别档案材料未及时归档。
(八)中医药健康管理。个别单位中医药健康管理率未达标,部分老年人未按时指导,体质辨识信息采集错误,同一人出现多种体质。0-36个月儿童未按规范频次指导,中医药管理规范和技能掌握不全面,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九)肺结核健康管理。推荐转诊的可疑患者较少,未达任务指标,随访记录表填写不完善,对患者的健康教育有待加强。
(十)基本药物制度。一是个别单位虽然开展内部考核和村卫生所考核,但存在资料不全,未能按照考核方案要求每季度对村卫生室开展1次考核工作,处方质量标准符合率不达标。二是门急诊人次数和住院人次数同上一年度比降低。三是个别公办村卫生所基药价格信息未及时更新,处方质量标准符合率不高。
(十一)家庭医生签约。一是个别单位未按要求每半年开展一次考核,针对考核结果采取奖惩措施。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签约团队技术支持,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激励机制未能较好的落实。二是部分重点人群未按要求进行履约服务,服务记录不完整。三是电话核实发现部分签约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满意率和知晓率不高,签约居民得获得感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针对本次通报及检测过程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查找项目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确保整改到位。举一反三,梳理排查和整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提高服务水平。
东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