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东山县人民政府 > 征用拆迁

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东山县2021-2025年鼓励旅游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东政办〔2021〕11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东山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推动“十四五”期间,我县旅游工艺美术产业和旅游工艺品市场繁荣发展,鼓励工艺美术从业人员传承创新,提高技艺,做大做强旅游工艺美术产业,促进我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特制定本意见。

一、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保护为基础,以创新为动力,坚持产业发展与工艺繁荣并重,坚持继承借鉴和自主创新并重,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并重,坚持工艺精品创作和一般工艺品生产并重,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重点发展海岛特色工艺美术产业,开发一批工艺美术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工艺美术地域性品牌,培育一支适应工艺美术产业化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实现我县旅游工艺美术的新发展、新繁荣。

二、主要措施

(一)扶持促进旅游工艺美术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大力扶持培育我县旅游工艺美术规模企业发展,着力形成市场与工艺生产对接,使生产、营销、创新、设计一体化,形成海岛区域特色行业。

1.鼓励创办旅游工艺美术企业。对2021年1月1日以后新办的(以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准)、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鼓励建设旅游工艺美术流通平台。鼓励单位和个人建设工艺美术专业市场、传统工艺美术收藏(不含书画)展示场馆。建设展销、展示场馆(不含销售门市)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3.鼓励拓展旅游工艺美术市场。对外出参加由各级政府部门组织展览、展销会的企业或个人,全国级的补贴10000元,省级的补贴5000元、市级的补贴3000元。

4.支持提升全域旅游文化内涵。凡三星级以上的酒店均须设立“东山工艺美术品专柜”,展示展销东山旅游工艺美术品。

(二)鼓励引导旅游工艺美术企业个人加大自主创新。创新研发机制,提高新产品开发能力,推动产学研相结合体系建设,借智开发新产品;优化品种结构,根据市场需求,在坚持精品战略的同时,以文创产品为主攻方向进行优化;积极开发多种材料相互融合的产品,用先进技术提升传统工艺,促进产品升级换代。

1.获得国家级发明专利的工艺美术品,奖励专利发明人50000元。

2.设计、制作的传统工艺美术品被评为省级工艺美术珍品,给予奖励10000元;被省级以上工艺美术馆、技能馆收藏的,给予奖励3000元(若既为省级工艺美术珍品又同时被省级工艺美术馆、技能馆收藏的,不重复奖励,按最高额10000元予以奖励)。

3.在由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工艺美术、旅游商品重大赛事中获奖的,分别给予奖励:

(1)全国级大赛中获得金奖(一等奖、特别奖)的给予奖励20000元;

(2)全国级大赛中获得银奖(二等奖)、全国级综合性届展(每5年一次,下同)入会资格入选作品、省级金奖(一等奖、特别奖)分别给予奖励15000元;

(3)全国级大赛中获得铜奖(三等奖)、省级银奖(二等奖)、全国级综合性届展入选作品、全国级展览入会资格入选作品、省级综合性届展(每5年一次,下同)入会资格入选作品分别给予奖励10000元;

(4)全国级大赛中获得优秀奖、省级铜奖(三等奖)、市级金奖(一等奖、特别奖)、全国级展览入选作品、省级展览入会资格入选作品分别给予奖励5000元;省级参展入选作品给予奖励4000元;

(5)获得省级优秀奖、入围作品、市级银奖(二等奖)的给予奖励2000元。

4.获得全国级工艺美术大师称号的每年给予补贴10000元;全国级工艺美术名人、传统建筑技艺传承人、传统建筑工匠的每年给予补贴8000元;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称号的每年给予补贴5000元;省级工艺美术名人、传统建筑技艺传承人、传统建筑工匠的每年给予补贴4000元;市级工艺美术大师每年给予补贴4000元;市级工艺美术名人、传统建筑技艺传承人、传统建筑工匠的每年给予补贴3000元;工艺美术类高级技师、技师每年分别给予补贴2000元、1000元。

(三)加大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保护力度。

1.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研究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加大对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力度,为传统工艺美术提供法律保障,积极协调解决工艺美术企业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具体矛盾和问题,共同推进传统工艺美术的发展。

县二轻联社牵头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搜集整理并建立档案;征集收藏优秀代表作品;对工艺技术确定密级,依法保密;对濒临失传的品种和技艺,采用录像制作、记录等方式进行抢救或者发掘;对身怀绝技的老艺人和具有丰富创作经验的专业技艺人员,企业聘请其作为艺术顾问和指导老师的,政府每二年给予享受一次公费身体健康检查待遇。

2.对于制作经济效益不高,但艺术价值高并且面临失传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如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特殊保护。

3.强化人才队伍培养,充分发挥工艺美术大师和专业人才作用,鼓励和支持工艺美术大师设立工作室,带徒授艺,不断提高传统工艺美术特殊人才的待遇;鼓励传统工艺美术企业与职业技术院校联合建立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加强在职培训,逐步建立教育培训和岗位实践相结合的工艺美术人才培养机制;县二轻联社要积极推荐参与市级、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名人、传统建筑技艺传承人、传统建筑工匠荣誉称号评定。

4.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发挥行业协会的参谋助手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事项,不断提高为行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本意见所称的旅游工艺美术产品是指技艺精湛,具有独特海岛风格和鲜明艺术特色的艺术产品。本意见所称的旅游工艺美术企业是指从事上述旅游工艺美术产品并形成批量生产、销售的企业。

三、奖励办法

由县工艺美术协会收集汇总上一年度工艺美术奖励补助项目,经县二轻联社初核,县工信、财政等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奖励、补助所需资金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

四、执行时限

本意见共执行五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

2021年3月11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