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赴山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学费代偿制补助发放相关问题的通知》(闽卫基层函〔2018〕102号)精神,经审核,东山县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共有3名,具体人员名单公示如下:陈吴萍、郑慧玲、肖永付。
公示时间:2021年03月9日---2021年03月12日
监督电话:0596-5889059,联系人:陈献文
东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