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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西埔镇梧龙村、西埔镇冬古村、康美镇城垵村、樟塘镇港西村、前楼镇下西坑村等5个村庄规划(2020–2035年)的批复

东政综〔2020〕107号

东山县西埔镇人民政府、康美镇人民政府、樟塘镇人民政府、前楼镇人民政府:

西埔镇《关于批准西埔镇梧龙村村庄规划(2020-2035年)的请示》、《关于批准西埔镇冬古村村庄规划(2020-2035年)的请示》,康美镇《关于批准康美镇城垵村村庄规划(2020-2035年)的请示》》,樟塘镇《关于批准樟塘镇港西村村庄规划(2020-2035年)的请示》,前楼镇《关于批准前楼镇下西坑村村庄规划(2020-2035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西埔镇梧龙村、冬古村,康美镇城垵村、樟塘镇港西村、前楼镇下西坑村等5个村庄规划的规划范围及其村庄建设边界面积,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0-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二、各镇应根据本次批准的村庄规划,严格依法执行规划范围内的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建设空间等村庄边界管控,强化农田、生态、村庄历史文化等方面的保护,合理开发建设村庄的村民住宅用地、公共服务实施用地,落实道路交通、公园绿地、电力电信、给水排水、防洪防灾、垃圾收集、生活污水集中化处理等市政设施的配套。

三、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聚集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实施村庄“乡村振兴”项目,正确处理近期具体工作安排,推进远期村庄产业布局和发展战略。

四、加强村庄规划的宣传工作,村庄规划经批准后应及时并如期公开,方便村民知晓和查询规划及管控要求,做好村庄规划的动态维护。

五、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管理工作,引导村民建房遵循村庄规划。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各镇严格按村庄规划进行建设,维护村庄规划的严肃性。

东山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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