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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关于调整镇级双总河长的公示

 

东山县关于调整镇级双总河长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鉴于我县各镇主要领导工作岗位调整,为进一步加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领导,根据《漳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市级建立双总河长的通知》(漳河〔2018〕8号)精神,县镇主要领导如有变动,必须在1个月内对县镇双总河长进行调整及公示的规定,现将调整后我县镇级双总河长的具体人员给予公示。具体见附表。

附件:东山县镇级双总河长名单

东山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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