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河长制办公室,县直各成员单位:
鉴于我县县委主要领导工作岗位调整,为进一步加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领导,根据《漳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市级建立双总河长的通知》(漳河〔2018〕8号)精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如有变动,必须在1个月内对县双总河长进行调整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对我县县级双总河长进行调整。具体是:
县总河长:洪泰伟 县委书记
县总河长:朱真 县 长
县副总河长:朱叶顺 县政府党组成员
特此通知。
东山县河长制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