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东山县农业农村局 > 水利防汛

关于调整县级双总河长的通知

东河〔2019〕10号

各镇河长制办公室,县直各成员单位:

鉴于我县县委主要领导工作岗位调整,为进一步加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领导,根据《漳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市级建立双总河长的通知》(漳河〔2018〕8号)精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如有变动,必须在1个月内对县双总河长进行调整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对我县县级双总河长进行调整。具体是:

县总河长:洪泰伟    县委书记

县总河长:朱真      县  长

县副总河长:朱叶顺  县政府党组成员

特此通知。

东山县河长制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