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樟塘镇河长制领导组织机构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2017]8号)和《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漳州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委办发[2017]4号)等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调整樟塘镇河长制领导组织机构。
一、河长制领导组织机构成员名单
总河长:朱义兴(镇党委书记)
河 长:沈勇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第一副河长:欧为民(副镇长)
副 河 长:张建海、张剑锋、林龙平、陈恩坤、林通明、林全林、林熙
成 员:曾茂兴(樟塘派出所所长)
汤武艺(樟塘司法所所长)
林雄伟(办公室主任)
戴少杰(纪委副书记)
沈群生(财政所所长)
黄志强(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王火荣(统计站站长)
曾少武(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蔡喜财(海洋与渔业站站长)
黄如端(计生办主任)
林剑锋(农办主任)
方胜耀(水利站站长)
蔡瑞阳(樟塘国土资源所所长)
二、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河长制领导组织机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水利站,成员如下:
主 任:欧为民(兼)
副主任:林剑锋
联络人:林剑锋(兼)
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职责如下:
1、监控水质动态,总结、分析水质变化原因,建立水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及时上报水质情况,提出水质整改意见,提出 水质目标任务,责任清单,问责机制。
2、建立河道管理信息资料,及时掌握河道湖库变化情况,检查督促河道湖库管理,督促查处河道湖库的违章、违法行为,提出河道湖库管理办法、河道湖库清障清单。
3、收集和处理河长及各位领导的批示件,收集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以及人民群众通过网络、微信等方式对河长制工作的反映。
4、处理河长办的工作,处理会务安排,综合协调,做好宣传,提供后勤保障,提出河长制督查考核办法。
中共樟塘镇委员会
2018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