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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东汛〔2017〕1号

 

关于做好2017年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同时,“金砖国家”领导人9月将在福建厦门市举行会晤,届时正值台风季节,对做好今年的防汛防台风抗旱工作意义重大。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17年,我县气候仍存在不确定性,总体偏差,防汛防台风抗旱形势不容乐观。预计雨季可能出现持续性暴雨过程,台风个数较多,台风季总降水量偏多,可能有早台风影响。为此,我们要未雨绸缪,按照省防指、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要求,扎实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及时部署,落实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及时部署、细化安排,督促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和任务。要严格执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的防汛抗旱责任制,逐级逐点落实责任人、明确职责,杜绝因人事变动、岗位调整造成责任脱节,及时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人员。要全面落实各类水库大坝法人、主管、监督和行政责任人及其职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县、镇、村及重要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设施的防汛责任人名单;要在3月底前逐级、逐部门公布防汛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要严肃防汛纪律,严格防汛责任。

二、深化检查,落实整改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汛前完成本辖区本行业的防汛安全大检查。县、镇级防指负责汛前安全大检查的指导、督促和抽查,防指成员单位负责本部门的具体组织和核查。要深入实地查勘,重点检查防洪排涝重要部位、危险区域和薄弱环节,对重点防洪防潮工程、在建水利工程和病险水库要进行逐项检查,登记备案。要在汛前全面完成水毁修复工作,保障安全度汛需要。要明确隐患、问题的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消除隐患;汛前无法整改到位的,必须落实应急防护措施,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防汛抗旱指挥部。

三、完善机制,落实预案

各级、各部门要在汛前完成防汛防台风各类方案、预案的修编,增强方案、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抓紧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编制完成镇级防汛指挥作战图,并尽快熟练启用。要积极开展实战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预案运作规程,确保高效应急响应。要加强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的编制工作,分级审查、审批调度方案;水利、经信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坚决杜绝因分工不明确造成水库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审查单位不落实的情况, 保证下泄生态流量;对于未按期开展或未按时完成安全鉴定的水库要适当降低水位运行,已鉴定为三类坝和除险加固尚未完成的水库要降低水位直至放空运行。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分工要求,各司其责、各负其职,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应急管理机制和防汛紧要期主要成员单位派员进驻县防指制度,密切军地之间、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沟通联动,完善信息共享、会商研判、险情灾情速报、应急处置等运行机制。

四、充实队伍,落实物资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专业抢险力量和群防队伍,特别要建好健全防汛防台风应急抢险与灾后重建服务队伍库,按照漳政办发〔2016〕63号的要求,及时汇总报县防指备案;要分部门管理、建设好应急抢险和灾后重建队伍,服从防指、防办的指挥调度;要广泛组织抢险业务培训和演练,努力提升技术、增强能力,尤其要强化军民合练、军地联防,确保队伍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主汛期前各镇要主动商请协防部队现场勘察重点协防部位,进一步明确协防任务。要组织力量对本地区、本部门所储备的防汛抢险物资进行全面检查,淘汰过期、变质和损坏的物资,及时增储防汛抢险救灾物资,规范存储管理,确保调得出、用得上。

五、科技防汛,落实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对各类监测预警通信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采取修复措施,强化日常维护保养,准备充足的备品备件,以满足应急之需,保障预警监测、指挥通讯等系统的正常运行。要组织对系统进行联网、调试,检验系统的可靠性和操作人员的应急技能,保障预警信息发送和应急通讯的畅通。加强高清视频会商系统的联调测试,确保稳定运行。特别是基层,要加强卫星电话、“村村响广播”、短信预警平台、手摇警报器、预警铜锣等设备的管理维护,确保设备完好、熟练运用,提高基层预警发布能力。

请各镇、开发区防指各成员单位于3月10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防汛备汛工作情况报县防汛办。

联系人:林镇辉、叶晓斌

联系电话:0596-5889132

传真:0596-5886232

电子邮箱:dongshanfxb@163.com

 

 

 

东山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7年1月24日

 

 

 

 

 

抄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水利局、市防汛办,县委办、政府办。

东山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 2017年1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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