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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资金)实施方案

 

东山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训

省级资金)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大力培养与乡村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加快推进“新农人”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根据《福建省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省级资金)培训实施方案》,立足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我县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人才需求,以满足农民生产需要为核心,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为导向,以培育壮大“新农人”队伍为重点,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为加快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2026年省级下达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补助资金24万元,完成培训任务240人

二、培育对象

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不超过70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主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其他乡村振兴骨干人员,重点面向在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领域,具备新理念、新知识、新技能、新业态、新生产,组织方式等现代化特质的“新农人”。每位培训对象本年度只能参加省级资金培训项目1次。

三、重点任务

聚焦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综合素质素养提升,组织实施“新农技”“新农商”“新农创”“新农匠”等四项“新农人培训工程。

(一)组织实施“新农技”培训工程重点围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经济作物、水产、中药材、畜禽等种养殖技术技能提升,及绿色种养、耕地保护、节水灌溉等现代生态农业技术推广,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规模化种养殖大户等,组织实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绿色生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三项专题培训行动,不断壮大专业生产型“新农人”队伍。

(二)组织实施“新农商”培训工程重点围绕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管理及服务、农产品品牌打造与网络营销推介、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面向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在村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人才等,组织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村职业经理人、特色产业发展“带头人”、乡村电商运营师等四项专题培训行动,培育发展经营管理型“新农人”队伍

(三)组织实施“新农”培训工程立足农村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重点围绕创新创业、数字化转型等能力提升,面向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返乡人员、退役军人、乡村文创企业负责人、乡村旅游经营者、农民文化骨干及有志于乡村文化振兴的创意人才,组织实施农村创业创新者、乡村文创产业“带头人”等两项专题培训行动,持续扩大经营管理型“新农人”队伍。

(四)组织实施新农匠”培训工程重点围绕传统技艺保护与传承、乡土食品加工、相关农机作业服务质量提升、农业农村设施修建、乡村景观美化等技能提升,面向传统手工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土特色食品加工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专业农机手、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组织实施乡村工匠、复合型农机操作人员、和美乡村“建造师”等三项专题培训行动,加快建设技能服务型“新农人”队伍。

四、培训模式

(一)理论教学。包括粮油作物栽培技术、生态循环农业理论、现代农业经营管理、智慧农业技术、三农政策法规解读、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等。邀请农业专家、学者、田秀才等进行授课,采用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教学方法,确保农民学员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理论知识。

(二)实践课程。在田间地头、农业企业等地开展实践教学,让农民学员亲身体验和操作粮油高产栽培技术、农机具使用、农产品质量检测等,由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和答疑,提高农民的实际操作能力。

(三)参观学习。组织农民学员到农业现代化示范基地、高素质农民实训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优秀农业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地参观学习,了解先进的农业生产模式、经营管理经验和市场营销策略,拓宽农民的视野,激发他们的创新思维,促进学以致用、教学相长。

(四)线上教学。利用网络平台,如“云上智农”等,开设线上课程,供学员自主学习。线上课程包括粮油作物栽培技术、现代农业经营管理、智慧农业技术、三农政策法规解读、农业新技术推广、农产品营销案例分析等内容。

五、资金使用

严格执行《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规范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一)补助标准。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资金补助标准人均1000元,每人每天不超过350培训时长不少于324学时,不包含报到、返程时间)。

(二)使用范围。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主要用于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实践实训、异地培训、线上培训、宣传报道、证书制作、档案管理、下乡(含异地)办班差旅,农民集中培训的食宿、异地实训往返交通以及训后跟踪、指导服务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跟踪服务费用不得高于培训班总费用的10%,不得列支招投标、第三方评估、审计和项目管理人员差旅补贴等费用。高素质农民培训授课教师讲课费按照《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18号)、《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闽财行〔2018〕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验收与资金支付。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督促各培训任务承担单位建立培训台账,切实做到台账明晰,加强对培训单位各班次的检查验收,准确掌握培训情况及成效,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完成培育经验收合格后及时拨付培育项目资金,并及时在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财政资金上报系统上填报。

六、培育体系

(一)机构遴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遴选培育机构,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和年度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科学制定招标条件,坚持竞争择优原则遴选培育机构,不指定培育机构,重点审查培育机构资质条件,尤其注意培育机构是否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是否与培训主题相符承担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经确定后,按规定履行公开公示程序,与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培育目标任务、完成期限、培训方式、质量要求、跟踪指导服务要求、资金用途、绩效目标等。上一年度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培育机构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育项目。

(二)培育师资。培育机构选用的培育师资应具备相应课程的专业条件,授课符合课程主题需求,授课方式易于农民接受,教案内容通俗实用,选聘农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农技推广骨干、全国共享师资等优秀师资,推荐选用经省级培训的农民讲师、“田秀才”“土专家”“优秀新农人”等善于教学的本土师资;减少选用学员评价率低于80%、评分低4.5分的师资。

(三)培训教材。培育机构应严把教材质量关,选用经主管部门审核的规范、实用培育教材,推荐使用部省级农民教育培训教材培育机构探索使用“手册式”“扫码式”等符合农民学习特点的培育教材

(四)培训(实训)基地。要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力,可看可学可训,要突出“实战”导向,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高素质农民实训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科技小院等阵地,把课堂设在田间地头,技术培训与生产周期紧密结合,可采用分段式、交替式的田间实践训练,促进学以致用、教学相长。鼓励优先选用省级以上培训、实训基地

(五)优化培训课程。紧贴我县农业生产全过程和全产业链发展的需求,开发特色课程。针对四项“新农人”培训工程,举办1-2期“新农人专题培训班”,并在培训合格证上标识。

(六)培训效果评估。培训结束后,将对参训学员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其在实际生产中的运用情况,持续跟进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对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东山县高素质农民培育结业证书,并在农业农村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备案。

(七)延伸服务。建立一个完善的培训流程,不仅在教学期间保证良好的教学质量,更将在培训过后建立学员档案库,定期回访,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微信管理群,及时为培训学员答疑解惑、交流学习,并将不定期提供最新的政策资讯及生产信息,保障学员在今后生产过程中得到持续而有效的帮助。

七、有关要求

(一)开展调查摸底。各镇要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在培训前,开展我县培育对象调查摸底,摸清有意愿参训的农民需求和数量,建立培训对象库,从中遴选有意愿、有需求的农民参训,特别是要加强脱贫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和返乡入乡人员的培训。组织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参加省级项目培训。

(二)强化精准调训。联合本地团委、妇联、退役军人、教育、人社、残联等部门,加强与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组织的沟通联系,充分考虑本地区农业主导产业人才培育短板,发挥多方优势,凝聚合力,做好培育需求摸底和调训工作,不断提高培育针对性与调训精准度。

(三)严格过程管理。开班前要做好培训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安排和聘用。选择或聘任专业水平高、教学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农艺师、农民专家、致富带头人或农技推广骨干等授课老师。指定一名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人员要做好参训人员的签到和学习包(学习材料)的发放,宣传横幅上墙,村两委配合维护培训现场秩序,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培训规范,抓好每一个教学环节,确保教学时数和教学内容的真实性,切实保证培训质量。培训结束后,工作人员负责培训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建立规范统一、信息完整、内容真实的培训台账,并做好归档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认真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机制、路径和模式。组织开展名师、精品课程和高素质农民典型等宣传推介活动,树立一批各具特色新模式和好典型。通过培训帮助高素质农民抱团发展、协作发展、互补发展。积极开展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培训班信息签到表

2.培训机构建档基本资料目录

3.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

4.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

 

 

 

 

 

 

附件1

 

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培训班信息签到表

培训班信息

培训班

名称

 

培训班

日期

   

学时

 

培训班

课程

 

师资

姓名

师资工作单位

(课程1)

 

 

(课程2)

 

 

(课程3)

 

 

(课程4)

 

 

联络员

姓名

 

联系

方式

 

学员信息

 

地址(乡镇、村)

 

 

 

 

 

 

 

 

 

 

 

 

 

 

 

 

 

 

 

 

 

 

 

 

 

 

 

 

 

 

 

 

 

 

 

 

 

 

 

 

 

 

 

 

 

 

 

 

 

 

 

附件2

 

 

培训机构建档基本资料目录

 

1.培训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2.培训班次建档材料:

①教学计划、课程表

②教材、讲义

③培训台账

④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⑤培训现场照片

⑥学员签到表

⑦《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

 

 


附件3

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

培训机构:(盖章)                    建账时间: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从事产业

培训专业

培训起止时间及天数

联系电话

学员签字

 

 

 

 

 

 

 

 

 

 

 

 

 

 

 

 

 

 

 

 

 

 

 

 

 

 

 

 

 

 

 

 

 

 

 

 

 

 

 

 

 

 

 

 

 

 

 

 

 

 

 

 

 

 

 

 

 

 

 

 

 

 

 

 

 

 

班主任签字                 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字:


附件4

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

培训机构

 

验收班次

           

办班地点

 

验收重点内容

1.培训时间     2.培训人数  

3.培训台账     4.身份证复印件

5.教学计划     6.培训教材

7.培训现场照片   8.学员签到表

验收结论

   □      不合格  □

验收不合格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验收组组长(签字)

 

验收组组员(签字)

 

   

 

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字)

 

 

   

注: 1.是在□内打√,否在□内打×;2.一式三份,当地农业、财政、培训机构各存一份


 

 

 

 

 

 

 

 

 

 

 

 

 

 

 

 

 

 

 

 

 

东山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6630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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