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学历
提升工程补助政策
1.文件依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2027级高素质农民专科学历继续教育生源组织工作的通知》(闽农科教〔2026〕8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7级高素质农民本科学历继续教育生源组织工作的通知》(闽农科教〔2026〕10号)。
2.补助对象:高素质农民专科学历补助对象为在我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以及乡村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且具有福建省户籍的高中/中专(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毕业或高中同等学力,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高素质农民本科学历补助对象为在我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以及乡村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且具有福建户籍并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补助内容:高素质农民专科学历教育依托省内涉农高职院校,开展学制三年的涉农专业专科学历继续教育。根据涉农专业要求和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特点,采用集中面授、网络教学和实地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培养工作。集中面授时间应选择在农闲时节,每年2个学期,每个学期不少于10天。学员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后可获得涉农专业专科学历证书。
高素质农民本科学历教育依托福建农林大学,以复合型应用人才培养为目标,根据学员从业现状和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学制三年的涉农专业函授专升本学历继续教育试点。根据涉农专业要求和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特点,采用集中面授、网络教学和实地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培养工作。集中面授时间将选择在农闲时间,每年2个学期,每个学期10天,线下教学不少于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20%。根据毕(结)业标准和学士学位授予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和《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审核管理办法》《福建省成人高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标准》规定,对达到标准的学员颁发学历、学位证书。
4.补助标准:对成功参加高素质农民非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教育学员免除学员的学费、杂费、书本费和考试费。
5.申报程序:招生时间一般为每年7月至8月中上旬(具体根据当年度通知文件)。符合条件的学员可至我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报名。报名学员须提供报名表、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福建省户籍证明复印件和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
咨询电话:0596-5885101(东山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