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公布
2026年各镇及重要海堤、水闸、水库
防汛抗旱责任人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海洋经济产业园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今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和省市防指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6年我县各镇及重要海堤、水闸、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表),接受社会监督。
请各镇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各水利工程的防汛责任人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着眼于最不利的情况出发,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全力组织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各项工作。
附件:1.2026年东山县各镇防汛责任人名单
2.2026年东山县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
3.2026年东山县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4.2026年东山县海堤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
5.2026年东山县水闸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
东山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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