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东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临港工业园区兴才五路市政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0.213公顷(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2.征地范围:东至光伏二路、西至农地、南至规划光伏二路西侧03地块、北至规划光伏二路西侧01地块。具体位置详见附件。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康美镇康美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临港工业园区兴才五路市政工程,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将由康美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2.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3.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4.本次征收土地由康美镇人民政府代表东山县人民政府组织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特此公告。
东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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